在美国上市十年之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股票代码:A03489.SH)于2017年完成私有化交易,正式从纽交所退市。经过一系列重组调整,2019年天合光能向科创板发起冲击。
不过,冲到一半的天合光能于7月31日中止了科创板的上市申请,截至9月6日仍未恢复审核。
作为一家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天合光能主要从事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业务。据分析,全球光伏市场几经起落,总体呈现不断向上发展趋势。
而“留洋”归来的天合光能似乎在业绩表现上存在“时差”,仍在起落当中。根据招股书,2016-2018年,天合光能营业收入分别为225.94亿元、261.59亿元、250.54亿元。
随着2018年“5•31新政”的颁布,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开始限规模、限指标、降补贴,天合光能本就不甚稳定的业绩恐将面临更加严峻考验。
利润一半是税收优惠+政府补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务部、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天合光能及部分子公司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此外,天合光能及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部分子公司因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基于上述政策,天合光能2016-2018年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2.69亿元、1.01亿元、1.12亿元。
目前阶段,光伏行业属于需要国家财政予以补贴的新能源行业。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补贴规模、补贴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根据招股书,2016-2018年,天合光能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达到6567.14万元、7033.36万元、2.38亿元。
经计算,剔除重复的增值税返还金额2017年为1579.7万元,2018年为708.44万元,则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的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合计为3.35亿元、1.56亿元、3.43亿元。
当期利润总额为6.84亿元、7.8亿元、6.97亿元,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合计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48.98%、20%、49.21%,呈上升趋势。
近半的利润占比意味着若天合光能的政府补助或税收优惠发生变动,公司将面临业绩风险。
财经网注意到,天合光能2016-2018年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2.33亿元、12.05亿元和9.68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分别为5.46%、4.6%和3.86%,呈逐年下降趋势。被外界质疑其科创“成色”不足,照此趋势,不知是否会影响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更加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2018中国市场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又被称为“5•31新政”,要求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对此,天合光能不无担忧的表示,“5•31新政”推出后,光伏补贴的装机规模和电价标准均下调,国内光伏市场需求及产业链各个环节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国内市场经营业绩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根据招股书,自2019年1月以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相关的政策密集颁布,天合光能将面临不小的挑战。
电站业务暴露大客户谜团
业绩持续性面临挑战的当下,天合光能的造血能力备受考验。近三年来,电站业务成了天合光能的黑马业务,根据招股书,电站业务营业收入规模已经从2016年的7.39亿元飙升至2018年的73.4亿元,成为了仅次于光伏组件销售以外的第二大业务。
根据天合光能的资料,光伏电站销售业务主要是前期成立项目公司作为电站项目投资者,负责电站的开发与建设,在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后,公司再将光伏电站出售以获得电站的销售收入。
由于单个电站涉及的金额较大,动辄几十亿元,因此电站销售业务的走强也使得天合光能的大客户出现了较大的变动。在2018年的大客户列表中,独占鳌头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晟投管”)吸引了不少关注。
2018年远晟投管向天合光能购买了高达28.28亿元的电站,一举成为光合天能第一大客户,占其当年营业额的11.29%。
如此大手笔的客户究竟是何许人也?令人颇感意外的是,远晟投管的公司背景并未显示出其与光能产业有何关联。根据公开资料,远晟投管注册资金仅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任何行业都存在自身的行业壁垒,电站的运营对于能源行业以外的“门外汉”来说有很高的门槛,技术上的深度以及市场化的运营模式都将是考验电站经营者的“拦路虎”,为何这家以投资管理为主业的公司会挥金28.28亿元深入一个与自身业务没有任何关联的领域呢?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远晟投管的全资持股方为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再上一级的全资持股方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国际信托”)。那么,远晟投管的这笔交易是否会与其信托背景有关呢?
财经网通过了解天合光能的股东情况发现了些许端倪。天合光能的第三大股东为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成长”),工商资料显示,兴银成长是华福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为华福证券的七大股东之一,持股4.35%。
综上,兴业国际信托既是远晟投管全资持股方的股东,也是天合光能第三大股东兴银成长母公司的股东。那么,天合光能与第一大客户远晟投管是什么关系呢?
不过,天合光能的招股书中并没有相关解释。同样令人产生疑惑的,还有天合光能与2018年第二大客户之间交易数据。
根据天合光能的招股书,公司2018年的第二大客户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天合光能通过电站销售获得17.4亿元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收比重的6.94%。
然而财经网在翻阅国投电力2018年年报时,却并未在其供应商中发现天合光能的身影。
国投电力的前两大供应商分别为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采购额分别为23.73亿元、19.31亿元。然而,其第三大供应商却并非产生17.4亿元交易额的天合光能,而是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额为14.11亿元。
天合光能披露的客户数据与国投电力披露的供应商数据不一致,那么两家公司究竟做了什么交易?产生了多少交易额?
财经网通过国投电力2018年年报发现,国投电力在2018年6月27日存在一项重大的股权投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5.4亿元的股权对价收购天合光能对于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0%股权。
国投电力披露的5.4亿元与天合光能披露的17.4亿元存在12亿元的差异,且目前无法从两家企业披露的文件中找到合理解释。
IPO前分红30多亿超募资规模
为了企业能取得更好的发展,天合光能于2019年5月16日向科创板提交上市申请。拟募资不超过30亿元,用于“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250MWp光伏发电项目”、“晶硅、太阳能电池和光伏组件技改及扩建项目”、“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招股书,上述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总投资额为62.14亿元,本次募资项目除以不超过30亿元的募集资金投入外,其余32.14亿元将来自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及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投入。
然而财经网发现,在天合光能急需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却于2017年进行过一笔30多亿元的现金分红,超过了本次的募资规模。
招股书显示,根据公司2017年3月23日的董事会决议,现金分红共33.74亿元并于2017年6月支付完毕。
不仅如此,在本次IPO前夕,天合光能还根据2019年3月13日的董事会决议、2019年4月4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现金分红共1.67亿元。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天合光能控股股东、实控人高纪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48.07%的股份,是上述两次现金分红的最大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