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欧盟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正式对华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日落复审调查,以审查是否延长正在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据悉,该请求是由欧盟光伏玻璃公司 ("申请人") 代表占欧盟光伏玻璃总产量25% 以上的生产商于2019年2月13日提出的。根据条例, 调查通常应在12个月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通知公布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
公告提到,对反倾销持续或再次发生的调查将涵盖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审查调查期")。对与评估伤害继续或再次发生的可能性有关的趋势的审查将涵盖2015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 ("所审议期间")。
根据委员会掌握的资料, 本案中具有第三代表的有关国家可能是土耳其。为了最终选择适当的具有代表性的第三国, 委员会将审查相关资料,并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