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消息,美国太阳能制造商联盟a-SMACC向美国商务部(DOC)提交请愿书,要求对从东南亚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展开反规避调查,称该地区从中国生产商进口硅片等上游部件及其他生产加工材料,进行简单加工组装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美国,以此规避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在实施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
据悉,总部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律师事务所威利(Wiley)代表一个被称为“美国太阳能制造商”的公司联盟提交了上述请愿书,简称a-SMACC。该联盟认为,从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的太阳能非法规避了对中国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应该对其采取行动。
在长达600多页的三份请愿书中表示,规避对中国太阳能产品的反倾销和关税“阻碍了美国产业的发展,破坏了我们的供应链,并使我们的清洁能源未来面临风险。”同时还指出,“虽然中国公司现在几乎完全从东南亚向美国出口太阳能产品,但绝大多数制造、研发和资本投资仍在中国,在这种情况下,对中国太阳能产品的关税应扩大到规避实体。”
截止发稿,美国商务部尚未公布请愿书,但 Wiley 透露,他们要求对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设有工厂的众多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制造商进行调查,包括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阿特斯、天合光能、腾晖、天宇和隆基等。
该联盟要求商务部调查的公司名单包括:
越南:天合光能(越南)科技有限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越南)有限公司、中电电气(越南)光伏有限公司、博威尔特光伏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集团、晶科太阳能(越南)有限公司。
泰国:阿特斯阳光电力(泰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泰国)有限公司、腾晖光伏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正泰太阳能(泰国)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晶科能源(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古晋隆基(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起诉方称上述公司从中国生产商进口硅片等上游部件及其他生产加工材料,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进行简单加工形成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美国,以此规避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在实施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
(部分资料来源:pv-tech、pv-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