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新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江苏新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江苏新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单体容量以实际开发项目为准。
每个具体项目确定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单项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价款支付分为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结算款及质保金,详见第四章合同价款及格式),中标人负责每个项目的建设交付及并网验收等。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具体位置以项目实际开发地为准)。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4.1 勘测及设计部分:所有项目相关的工程勘测、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相关力学计算书、竣工图、概算编制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整个光伏发电系统、送出线路、辅助生产设施(防雷与接地、环境监测系统等)和附属设施(消防设施、视频监控系统、清洗系统、维护通道、护栏(详见技术规范)、爬梯(按照公司要求制作)等)的全部工艺系统与土建工程。
2.4.2 土建部分:屋面防水施工,支架基础、设备基础、建筑安装施工(含配电室改造或新建、钢梯制作安装(带休息平台)、维修通道、屋面换瓦及加固)、接地系统、电网送出线路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2.4.3 机电安装部分:
除组件、环境检测仪、逆变器之外,其它所有设备(包括导水夹)和材料的采购及供货;
全部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配电柜、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电线电缆、电网送出线路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含施工临时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临时道路等其他临建设施)及检测、试验;
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包括甲供组件、环境检测仪、逆变器)的接货、保管、二次倒运、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
2.4.4 服务项目及其他:
配合办理安监、质监、施工许可备案等手续;
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监控、消防、工程保险等;
接入系统方案等供电公司所有相关手续的协调办理;
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在指定接入点完成项目并网;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
全站全容量并网720小时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
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至移交生产及移交后保质期内所需完成的其他工作;
满足新奥要求的数字化平台接入的物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详见技术要求文件。
2.4.5 负责对光伏支架生产厂提供的支架结构体系方案进行支架抗风等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受力计算校核,支架材料强度理论计算和样本实体强度试验检测,提供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负责承担评估工作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4.6 所需设备需从招标人提供的白名单中选用(详见附件1:江苏新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设备白名单)可提供备选厂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
2.5 计划工期:具体项目工期以《 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为准。但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完成工程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工程初步验收、全容量并网发电止,完成单项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工期最长不超过90日历天,并通过当地供电部门及质监(当地住建部门和电力质监部门)相关验收批复实现投产。
2.6 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两年。
2.7 合同期限:
(1)单个项目以每个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进退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本次框架合同签订开始之日起一年(暂定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若有未完成EPC总承包工程的单个项目,则以单个项目的合同有效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任一有效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以下任一有效资质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将设计单位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①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②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③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核电工程、风力、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
3.3 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核电工程、风力、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若为承诺中标后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签订合同时需提交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
3.4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对项目任职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提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3.5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指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3.5.2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资质造假等不良记录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取消资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3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6 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有3个及以上的完成交付的单项工程容量≥2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3.7投标人应承诺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强制保险),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3.8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3.9投标联系人必须与投标委托代理人一致,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3.10投标人应承诺按合同价款中的开票比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占50%,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价款40%,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价款占10%,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投标人必须承诺施工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工匠会平台系统,采购相应的采集终端及物联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7-26 09:30至2024-08-02 18:00(北京时间)。
4.2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08-05 14: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