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综合考虑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外送电量、电网消纳能力、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因素,结合项目建设周期、各市开发潜力,本年度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270万千瓦。为保障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用地需求,涉及的云冈、新荣、左云、浑源、灵丘、广灵6县区本年度暂不安排风电、光伏项目。
各地级市的规模安排如下表所示。
2023年,山西省安排的规模为15.9GW。各地级市2023年的规模参考《山西:启动16GW风光项目竞配,5年内不得转让!》
此次项目要求:
1、单体规模不超过10万千瓦
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2、并网时间
申报项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列入本年度竞争性配置清单但未按期建成的项目,各市能 源局要依据项目开发建设承诺于2027年1月底前提出废止或核减 规模的意见,上报省能源局。
3、鼓励民企参股10%
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驻 晋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鼓 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