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表示,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支持“千项万亿”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1万吨标准煤以上。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装机15万千瓦以上。全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20亿千瓦时以上,交易成本稳中有降。
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2.2亿元。重点支持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生态圈发展。
文件提出,完成单村水站提升改造任务6座,提升改造灌溉设施50座。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
原文件如下: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贯彻落实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落实“千项万亿”重大项目9个,完成投资32.7亿元以上,助力市重点工程项目47个,完成年度投资78.7亿元以上,推进区重点项目97个,完成投资145亿元以上。
(一)发挥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全区重大项目攻坚,以“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为载体,强化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审批,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统筹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围绕1亿元以上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招引一批、谋划一批”力度,明确“开工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计划。(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7.8亿元。用于交通道路建设,学校、医院、文化体育事业等社会事业建设领域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保障作用,争取储备专项债资金需求30亿元以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储备1亿元以上,争取特别国债6亿元以上,国债资金到位率、使用率10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人行临安支行)
(四)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4年,全区计划供应各类建设用地3600亩以上,争取批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00亩以上。2024年,全区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支持“千项万亿”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1万吨标准煤以上。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装机15万千瓦以上。全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20亿千瓦时以上,交易成本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六)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浙江“民营经济32条”、杭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85条举措清单,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七)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5个领域补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教育服务高质量供给、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医疗应急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供给等5个领域补短板,精准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支持,走在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充分发挥区属国企作用。充分发挥区属国企作用。支持区属国企提升投资主力军地位,依托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优势,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支撑作用,鼓励在降本增效的基础上,通过创新融资品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区国资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区属国企)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
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为导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建设,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强化教育科技人才基础支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2024年,全区研发投入强度争取达到3.8%,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5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80%以上。
(九)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持续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5.9亿元。用于支持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重点研发计划资助、科创平台及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政策及青山湖科技城涉企专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奖励。优先支持省技术创新中心统筹建设。落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方面享受省属科研院所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锦南新城管委会)
(十一)加强在临高校科研合作。深化与在临高校合作,积极搭建产业创新平台,支持实践基地成果转化。围绕产业与人才、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助力“双一流”高校建设。支持在临高校、科研院所高水平建设,完善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构。对在我区建立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科研院所,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校合作办、区科技局、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
(十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企业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项目给予补助。优化区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鼓励企业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对区本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给予专项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三)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科技局)
(十四)更大力度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鼓励企业重视内生研发需求,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扩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覆盖面,提高补助强度,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和经营规模及范围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分档分类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五)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一提升”行动,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率。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六)支持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交易。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分别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加大专利产业化力度,设立专利产业化项目给予资助。鼓励我区企业和创业者申请使用科技创新券,鼓励企业和创业者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七)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发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平台载体作用,持续培育孵化科技企业。对于满足条件的孵化载体运营主体,根据孵化载体面积、基础建设、招引情况等情况给予孵化载体运营主体资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八)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实施科技企业阶梯式成长计划,持续培育未来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硬科技初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雏鹰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九)全面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推动高水平研发人才向科创平台、科技企业集聚,授权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人才自主认定,推动人才待遇落实。加强对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对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补助。对新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补助,对获博士后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设站单位,给予奖励。根据杭州市外籍人才“高精尖缺”地方人才认定标准,拓宽企业引进国外高端专业人才范围,持续完善企业引进外籍人才的便利化服务措施。落实对高端外籍专家和海外工程师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协)
(二十)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并通过担保业务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为科技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贯彻落实杭州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形成地方特色科创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推动科技企业利用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共同富裕”板等资本市场资源赋能自身发展。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引进股权投资,对成功引进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给予奖励。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请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对获得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贷款的企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技局)
(二十一)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首台套产品,加大采用专精特新企业新产品力度,支持首台套、“专精特新”企业和产品入驻政采云制造(精品)馆。结合产业强区政策,积极推广临安品牌。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采购领域增值化改革。打造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求清单,助力企业参与采购活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十二)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对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对当年国有净利润影响部分予以利润视同,引导国有企业加大关键性技术研发投入。指导区属国企加快构建与发展战略相协调、与创新转型相匹配、与市场规则相适应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研发骨干积极性。鼓励国有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创新主体深度融合开展深层次产学研合作,加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的合作研发。(责任单位:区国资办)
三、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政策(由区经信局牵头实施)
围绕“415X”特色产业集群和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坚持产业强区首位战略,以“1+3+X产业平台”为主阵地,以“5+3”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为主攻方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全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左右。
(二十三)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2.2亿元。重点支持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生态圈发展;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加强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推动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等方面;在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前提下,统筹资金用于推动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优先保障“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大中型企业创建省级未来工厂,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并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二十五)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杠杆引领作用,通过强化与细分领域头部机构及产业方合作,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实体,为我区导入资金与产业资源。加快已组建的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确保投向民间产业项目比重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国资办、区财政局)
(二十六)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鼓励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强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深化金融产品创新,做好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企业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绿证使用等方面给予授信额度、优惠利率等政策倾斜。深化上市培育,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力争全年新增上市公司1家以上,辅导备案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临安支行、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二十七)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4年,全区腾拓工业空间3000亩以上,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5%。支持在符合“标准地”出让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带方案”“带项目条件”出让工业用地。支持以工业为主的“工业+商服”“工业+科研”“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工业园(片)区内的工业用地按照“宜高则高”原则,积极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片区统筹再开发,2024年,完成低效工业用地盘活1200亩以上,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后,经区政府批准同意进行标准厂房建设的,可按规定依法办理分割转让、分割登记。(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
(二十八)支持推进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以“1+3”主平台为核心,加快布局人工智能产业、未来产业,以低碳能源、通用智能、生命与健康、前沿新材料、空天信息等领域为重点培育赛道,鼓励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揭榜挂帅。(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二十九)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4年,持续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有序推动八大攻坚行动,力争2024年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幅8%;完成电线电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和产品主数据标准试点创建,2024年组织行业企业数字化改造15家,省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15家,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评价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十)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做大做强雄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群体,努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世界一流企业。加大政策支持,按照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给多的原则,优化年度用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分配“亩产效益”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三十一)推进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坚持产业园区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深化“一园一主业”发展模式,推进开发区产业空间有机更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全面落实《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临政函〔2023〕74号),持续推进开发区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创新策源能级,加快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商务局)
(三十二)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五大产业生态圈倾斜,聚焦重点产业引育“高精尖缺”人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体系,推进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建设,加强研发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以杭州城西科创智能制造业产业学院建设为抓手,引导重点企业与在临院校合作,培育输出区域产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重点在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重点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引落、信息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创建相关工作。2024年,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增速6%以上。
(三十三)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聚焦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7700万元,用于支持总部经济、现代物流发展、金融服务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以及商贸、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等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十四)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落实重大服务业项目引落支持政策,围绕启迪荣耀冰雪、天目未来谷等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打造服务业新平台。狠抓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重点项目——廊湾科技公司硬科技大健康产业社区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滨湖新城指挥部)
(三十五)支持服务业企业培育。将数字经济领域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纳入“鲲鹏计划”培育库,培育一批“星级”总部企业、物流标杆企业等,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持续落实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补助政策,支持服务业龙头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十六)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支持企业做优做精,鼓励软件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对首次入选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软件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推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开发和首购首用,支持软件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突破,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国家、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目录的企业,给予首版次软件销售补助。聚焦新兴平台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特色优势,推动创建一批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和高端化发展的国家级、省级软件名园。(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十七)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积极组织优秀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区内工业设计企业参加iF、红点、中国设计智造大奖、当代好设计奖等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十八)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首次升规入库、重点扶持的文创活动等,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补助。支持数字内容、影视等产业发展,对数字文化作品在新媒体平台的创作和发布按照实际分成收入给予相应政策补助,对影视企业在区内取景拍摄实际发生的制作配套费用给予相应政策补助。加快一批重点文创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市级文创专项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十九)鼓励旅游景区提升。对新评定为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通过国家文旅部AAAA级旅游景区复核评定验收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激励文旅新业态发展。对新建休闲、体验型文旅新业态或纳入微改精提系统的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
(四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申请省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充分利用好省市对获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单位(项目)、省运动休闲乡镇以及“环浙步道”建设、品牌赛事培育等相关资金;对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首次获得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国家级等示范性称号的文旅体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各镇(街道)在基层体育场地的建设和维护、各类省市赛事的承办中投入经费的,根据效益评估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十一)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金融“三服务”,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金融需求问题。升级实施“天目凤凰”专项孵化行动,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和政策扶持,在企业IPO过程中分阶段给予相应的政策保障。做好“稳金融”文章,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五、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政策(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围绕“打造杭州都市圈西部综合交通门户”的总体目标,坚持融杭发展、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以“城乡一体、外联内畅、智慧绿色、交旅融合”为导向,全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四十二)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2024年预算安排4.46亿元,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区交通建设,支持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公路“打通断头路”,同时保障公交一体化运行,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十三)降低交通运输成本。积极做好国标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免费政策的宣传引导,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四十四)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全面打好“四好农村路”2.0版,2024年,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60公里。深化巡游出租车巡网融合,使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降本增效的同时,提升服务质效,实现新老业态“双向共济、良性互动、融合共生”;同时围绕城乡公交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深化公交“微枢纽”,精准拓宽公交服务“民生路”,计划新辟优化公交线路5条;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积极争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按要求完成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建设改造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畅通“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通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四十五)畅通对外交通。延续杭瑞高速(G56)杭州西至临安路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凡悬挂浙A牌照且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1类客车,在杭瑞高速(G56)杭州西、青山湖、临安三个收费站之间往返,以及余杭、青山湖、临安三个收费站之间往返的通行费由临安区财政统一支付。(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区商务局牵头实施)
发挥亚运长尾效应,全力争创国际新型消费中心城市,深化“双百双千”拓市场活动,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2024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7%,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服务贸易出口增长6%,实际利用外资2.15亿美元,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0.75亿美元。
(四十六)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5300万元,用于支持扩大内需促消费领域,支持外贸发展、新电商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十七)稳定外贸发展。深入开展“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不少于10个外贸团组,参加5个以上境外展会,16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根据“海外杭州”等国际展会目录,支持企业多元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升参展成效。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对2024年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费给予一定的补助。加大外贸融资扶持,鼓励担保机构为外贸企业申请“杭信贷”项下融资提供免费担保。加大支持汇率避险业务,为符合条件的外贸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率避险业务。支持外贸示范企业创建,强化外贸主体培育,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贸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外办、区财政局、市公安局临安分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经信局)
(四十八)激发消费潜能。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等政策。以杭州消费促进年为主线,2024年,组织促消费活动20场以上;推介区内优秀企业申报杭州老字号。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打响“不夜天堂*乐购杭州”城市消费品牌。参加杭帮菜美食主题活动、厨神争霸赛等餐饮促消费活动3场以上,深入推进餐饮业“新六名”工程等杭帮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打响“天目暖锅”美食品牌。继续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十九)发挥电商优势。推进临安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规模化发展,鼓励创建电子商务园区。全年累计打造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不少于34家。积极发挥跨境电商产业园集聚效应和示范作用,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品牌培育、仓储物流建设、人才培育、服务生态建设等方面。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保护自身海外权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十)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大力推进国际“赛”“会”之城建设,配合办好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展馆面积、参展企业、专业采购商、参会人数、展会成果实现五个翻番。2024年举办1—2场国内外重要会议。(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五十一)支持数字贸易发展。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支持和鼓励企业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参与制定数字贸易领域各类标准。持续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大在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创新展模式、以展会拓市场、防范出口风险等方面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五十二)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进一步拓展外资招引方式,设立招商引智海外工作站,鼓励国有公司创新境外融资渠道。2024年推动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到资。积极落实省市出台相关的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措施。(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国资办)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城乡融合领域省级试点,全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24年,全区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8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全覆盖。
(五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7.65亿元。全力支持稳产保供、绿色安全、基础设施、乡村建设、农民共富、财金协同、区市协作资金等各方面。推进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聚力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十四)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落实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政策。推进规模养殖场资产整场抵押融资试点扩面。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2024年,推动“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建档覆盖面继续增长、授信户数稳步提高,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强化与省市担保公司对接合作,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对为临安区中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供销总社、区财政局)
(五十五)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全年实现耕地垦造和功能恢复不少于2000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不少于0.8万亩。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土地综合整治精品工程1个。(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十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开展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完成省定新建高标准农田0.1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1万亩,创建省级绿色农田1个;实施提标改造市级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0.5万亩,创建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个,打响“天目粮仓”农田精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
(五十七)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稻谷最低收购等粮食政策。积极发展大豆等旱杂粮种植,完成稻麦和旱粮规模种粮11万亩。加大粮食种植科技示范力度,建设各级粮油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区1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
(五十八)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实施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奖补政策,2024年新建和提升改造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300亩以上,落实叶菜应急生产1000亩以上。新增推广新型综合种养面积1万亩。持续实施畜牧业产业项目,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稳定畜禽生产供应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十九)建设美丽乡村。完成“千万工程”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建设,新启动创建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1条;持续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加快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启动建设美丽乡村特色村4个、数字乡村样板村13个、未来乡村3个。完成单村水站提升改造任务6座,提升改造灌溉设施50座。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水利水电局、国家电网临安分公司)
(六十)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项目。落实种业奖补政策,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与推广力度,确保全区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达75%以上。落实省、市有关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政策,完善科技特派员保险与往返路费补贴。落实省级有关农事服务中心星级管理政策,建成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2个,创成省级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六十一)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工程,支持提升“土特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1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推进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2个。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擦亮“天目山宝”金名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六十二)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巩固深化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农房等综合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实施强村公司、飞地抱团、天目帮共体、闲置农房盘活,加强“联乡结村”“区市协作”活动结对帮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六十三)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全面推进“两进两回”行动,大力培养各类新型农业人才,持续壮大农创客队伍。加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建设,推进农创园建设。推荐省级农创客示范基地。搭建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展销,组织农创客企业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直播间,在线下设立农创客产品专柜,促进“产加销”一体化。持续赋能,开展农创客培训、沙龙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六十四)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优化城市商业体系。全力建设滨湖新城、锦南新城、青山湖科技城,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继续推进昌化、於潜省级千年古城试点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历史遗存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六十五)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引导特色小镇集聚高端要素,提升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聚焦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落地一批优质高端产业项目。持续打造科创高能级平台,全力深化“一平台两中心”建设。全面优化产业空间,加快推进“工创园”“硬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规范落实小镇规划范围调整优化工作,合理拓展小镇空间。进一步优化特色小镇规范管理机制,做到监测评价、动态调整、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
(六十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持续推进“浙里新市民”应用建设,增加用户使用量,做好“临安住有所居”“临里好家政”等普惠应用的迭代升级,重点完善好“社区e治理”个性积分应用。配合做好积分落户学历审核,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杭州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为基础,推动建立区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4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六十七)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区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3.828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创业和对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补助,以及促进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六十八)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增强用工单位及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提升参保覆盖面,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和水平。加强劳动关系综合治理,强化根治欠薪源头治理、主动监管和打击震慑,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质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六十九)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探索以支持小月龄婴幼儿托育服务为突破口,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内涵,积极落实托育从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健全完善区、镇(街道)人口均衡发展统筹机制,贯彻落实《杭州市临安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各项生育支持配套措施,落实好《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一次性发放孕产、育儿补助。(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
(七十)支持推进“学有优教”。进一步深化合作办学;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共享校和乡村艺术互联网学校建设,深化27对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大力度开展名优校“组团式”支持薄弱校结对工作,共建共享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常态化机制;努力培育“中高职一体化”深度融合培养模式,寻求优质院校开展合作。2024年,力争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的省级评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七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加强临安区医疗机构9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诊疗能力。加强我区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启动“千名基层医护人员培训”计划,三年全覆盖。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三甲医院创建。推进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4年,计划完成健康体检10万人。(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七十二)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和政策研究储备,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开工老旧小区改造1个共20栋房屋。积极稳步推进有条件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七十三)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制度。2024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90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5%以上,康养联合体镇(街道)覆盖率达到70%以上。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落实长期护理保险,我区参保人数达到37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七十四)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深化“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年收入10万元以下低收入家庭纳入监测范围,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慈善信托改革试点成果,孵化培育慈善组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40.038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强化政策协同,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持续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