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淄博市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力争达到9.6%。实施光伏发电规模推进行动,加快实施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等“光伏+”工程,建设一批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力争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2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全面落实《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确保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走在全省前列,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1.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淄博绿色化工与功能材料山东省实验室、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梯次培育行动,做好第二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力争新增40家市级创新平台、10家省级创新平台、2家以上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各类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达到500家。
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聚焦20条产业链,支持企业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开展“卡脖子”、“卡链”、“断链”关键技术研发攻关,争取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20项以上。
3.培优做强科技创新主力军。积极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一体化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孵化载体5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600家和2000家。
4.加大高端人才引育力度。用好“人才金政50条”,实施新一轮“硕博人才储备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引领计划”和“五年二十万大学生来淄创新创业计划”,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工程人才专家60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4.3万人以上。加大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力争入库专家项目达到70项、平台企业50家,建立1~2家海外引才工作站。
5.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山东理工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快建设环山东理工大学创业创新带,支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淄博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高校。高效统筹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校区、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建设和发展。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快市属中职学校和张店区、博山区、沂源县等中职学校新校建设,推动现代产业学院提质扩容,建设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5所,立项建设40个左右市级特色化专业、30个左右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项目。
6.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精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健全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强高水平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中试基地、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资源的共享与转移转化质效,力争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8.2件。积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业态,推动技术转移与创业孵化融通发展,力争技术合同登记额同比增长10%。
二、持续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7.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加快“五个优化”一企一策落地,滚动实施更高水平的“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实施300个以上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覆盖面达到100%。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新增市级以上绿色工厂25家,开发绿色设计产品6种。深入推进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省支持淄博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专题会议政策落实,抓好示范区建设、制造业优势重构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等方案实施,做好政策和资金对上争取,确保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8.加快培育新经济新动能。加快11条新经济产业新赛道培育,培育认定30个新经济创新应用场景,培育认定新经济种子企业达到80家,入库新经济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加快山东爱特云翔产业园大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淄博)鲁中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以上。加快培育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
9.持续壮大产业链群。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落实“七个一”推进模式,力争年内培育千亿级产业链2条、百亿级产业链13条。深入推进“四强”产业攀登计划,力争“四强”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2%,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500亿元、500亿元、350亿元和200亿元。抓好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集群、省“雁阵形”产业集群及领军企业培育发展,抓好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持续壮大产业集群规模。
10.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实施企业跨越发展和“旗舰”、“雏鹰”、“新物种”等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年内全市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企业达到450家以上,百亿级企业达17家以上、500亿级企业达3家,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0家以上,新物种企业30家以上。
11.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开展“工赋淄博”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全网赋能的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推广“产业大脑+晨星工厂”发展模式,建设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0个,培育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典型应用场景50个。
12.发展壮大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光伏等新能源制造业和环保产业。加强专业园区建设,招引培育核心企业。聚力打造氢能生产应用标杆城市,推动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建设,培育发展“制氢、氢气装备、核心部件、整车”四大产业集群,新增100辆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制定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加快鲁中环保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
13.规范“两高”行业管理。严格执行“两高”行业和项目管理要求,搭建“两高”行业、项目电子监管平台,严格落实“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构建人员监督和平台监测互为支撑、互相印证的监管体系。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按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退出。
14.严格化工园区管理。落实“十有两禁”要求,加快完善园区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落实省化工行业投资管理规定,确保新建项目原则上在园区内建设。科学推进齐鲁化学工业区、高青化工产业园园区扩区工作,进一步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增强承载能力,强化要素保障。
15.打造服务业发展高地。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建设七大工程,突出抓好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集聚区三大载体建设,至少争创1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实施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100个以上,全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3%左右。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实施夜间经济载体推进项目10个以上,新增夜间经济标杆载体10个以上。
16.打造区县协调发展高地。实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每个区县主攻2~3个主导优势产业,构建特色鲜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协调联动发展新格局。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和要素资源供给,提升配置效率和协作水平。到2025年,各区县在全省县级行政区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中稳步提升。
17.建设质量强市。建设品牌培育研究、展示体验、推介营销三大平台,新认证省高端品牌企业15家以上。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企业参与或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80项以上。加快推进山东氢能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完成山东生物医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报批筹建。
18.构建优良产业金融发展生态。常态化推进绿色项目银企对接,依托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率100%;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年累计投放量不少于70亿元。持续推动绿色企业项目库建设,在库企业及项目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深化资本市场突破行动,力争新增上市公司数量3~5家。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优化提升“技改专项贷”、“春风齐鑫贷”、“应急转贷”、“人才贷”等政策措施,年内力争基金管理机构数量达到23家,基金总规模突破2300亿元。
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19.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落实推进“十大扩需求”行动,实施省市重大项目510个,完成投资1265亿元,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对列入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调度推进。加大政府专项债,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争取力度,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20.促进消费提质扩容。鼓励支持汽车、家电等大件商品以旧换新,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健身器材、体育运动等健康消费,支持发展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好“淄博消费提振年”系列促消费活动,实现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高水平举办第五届诚信家政进社区促消费活动。新建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县域物流配送中心4个。加快发展网络零售,力争全年网络零售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1.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多式联运“一单制”一体化升级工程,推进小清河临港物流园、山东高速鲁中产融物流园等公铁水项目建设。探索开行“鲁疆班列”,打造上合示范区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实施冷链物流扩容工程,推进淄博内陆港保税冷链基地等7大冷链项目建设,新增高标准智能冷链仓储15万吨以上。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升级工程,推动物流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做好淄博综合保税区、鲁中国际陆港等枢纽承载区域数据收集,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2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淄博至博山铁路改造工程,实施胶济客专临淄站、周村东站改造工程,谋划淄博南环线、淄博至济南等市域铁路。加快高快路网建设,实现济南至潍坊高速(淄博段)、临淄至临沂高速(青兰高速以北段)建成通车及城市快速路网一期工程全线通车,完成桓台高速联络线立项核准。开工建设经十路东延(淄博段)工程,推进淄博大外环及G308文石线等项目前期工作。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260公里,实施路面状况改善工程720公里。小清河(淄博段)复航工程上半年建成通航。推进新建淄博民用运输机场、沂源通用机场等规划建设。
23.大力发展绿色智慧交通。实施交通运输降碳行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新建改造15座综合能源港、4个加氢站,新增各类充电桩10000个。加快推进数智交通发展,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运维、多式交通运输数据共享及联网联控,推进城市交通信号灯、公交、公共停车场、路边泊车位等交通设施智能化管理。实施中心城区智慧泊车工程。
四、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24.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完成《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编制。稳妥推进重点区域规划编制,做好重大项目选址及重点项目规划管理。全面启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构建详细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带图斑、带位置、带规模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季度动态监测。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25.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好国家、省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政策。持续推进减碳降碳十大行动,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制定淄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社区、低碳单位评价试点。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加强绿色低碳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研发应用,支持齐鲁石化—胜利油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管道工程建设,拓展二氧化碳多领域应用场景。
26.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力争达到9.6%。实施光伏发电规模推进行动,加快实施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等“光伏+”工程,建设一批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力争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20万千瓦以上。实施外电入淄工程,新增外电入淄能力20万千瓦。
27.加快发展新型储能。推进能量型锂电池、铅酸电池等储能项目建设,加快高新区卫蓝智慧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淄博高新区100MWh工业用户分布式储能项目等电化学储能项目,推进沂源县、博山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制氢、氢气储能系统和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项目,新型储能规模达到10万千瓦。推动电网数字化改造、智能化提升,推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建设,构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慧能源系统。
28.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持续压减煤炭消费量,从严控制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有序压减小煤电机组规模,年内关停煤电机组17台,关停退出30万千瓦以下低效煤电机组63.3万千瓦,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93万千瓦,单位GDP能耗下降3.5%以上。推进工业余热再利用,扩大工业余热供热面积。持续推进天然气替代推广行动,优化完善油气管网,加快济淄联络线等输油输气管道建设,力争全年天然气利用量27亿立方米以上。
29.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省下达的生态环境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实施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品质提升行动,年内完成全市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7.1%以上,力争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全面消除Ⅴ类水体,水环境质量走在全省前列。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定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0.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绿化宜林荒山1.5万亩,修复废弃露天矿山16处。加快推进天鹅湖、马踏湖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现478条(个)河湖全覆盖,治理和改善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
31.完善现代水网体系。推进实施淄川区“三河相通两库相连”引蓄水治理工程、高青县大芦湖水库提升改造工程、文昌湖水系连通及河道治理工程,推进太河水库增容工程前期工作。实施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高青县、沂源县等区县城乡供水工程。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马扎子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32.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市级节水标杆单位。全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11.76亿立方米之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63亿立方米以上。
3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建设行动,完善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市新增绿色建筑力争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00%。落实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切实提升能效水平。
34.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扩大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供给,严格执行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绿色产品采购制度。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固废整治五年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无废城市”。
五、深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35.深度融入重大发展战略。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推动引黄灌区小流域水环境治理等64个黄河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黄河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实施黄河淤背区百里生态廊道建设,筑牢黄河生态屏障。
36.保障黄河下游长久安澜。推进马扎子引黄涵闸改建工程,继续实施沂河(沂源县段)、乌河(高新区段)、淄河(博山区段)、东猪龙河(桓台段)等骨干河道治理,推进涝淄河(张店区段)、漫泗河(经济开发区段)、周村区淦河等中小河流治理,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成河道治理50公里以上。建立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系统化、全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智慧黄河”数字化平台建设及部署应用,完善防汛预案体系,组建高素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37.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充分发挥黄河水量计划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适时发布预警,确保引黄用水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之内。
38.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健全完善黄河文化保护传承机制,扎实推进黄河古村落、黄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加快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淄博段)、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淄博段)建设,打造“黄河+湿地+温泉+慢城”黄河文化旅游特色品牌。
六、提升城市建设治理水平
39.加快提升城市品质。高标准编制完成并实施《淄博市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加快推进主城区提质增容,提升主城区首位度。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加快构建“一心、两环、三带、四片区”公园城市生态空间。加快建设多彩活力的青年创业友好型城市。坚持全域融合统筹发展,加快形成“张周一体、拥河发展”布局,实施“南北两翼”融合发展突破工程,推动区县、功能区错位发展。
40.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7个区县推进试点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样板间”。持续开展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扩面打榜活动,形成20个智慧应用场景。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深化打造“双千兆城市”,加快建设AI算力创新中心。建设“城市大脑”,推动“一网统管”,力争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20%。强化智慧村居管理平台赋能作用,探索打造多端联动、多方互动、智慧共享的数字生活体验和“15分钟生活圈”。
41.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38个、4.4万户,改造棚户区8个、3717套。启动实施6个防洪排涝工程。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确保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3%以上;新改建园林绿地100公顷以上、廊道100公里以上,新建城市“口袋公园”、街道公园48处。
42.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国家和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持续推进高品质民生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加快小城镇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精致宜居的小城镇。
七、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淄博特色板块
43.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立乡村振兴差异化推进机制,博山区、周村区、高青县、沂源县为加快发展类,重点实施连片推进;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为率先发展类,重点实施整县推进;张店区为城乡深度融合类,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44.构建农业稳产保供体系。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35万吨以上。支持桓台县数字赋能粮食生产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打造1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10家。
45.加快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齐农云”二期工程建设,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天空地一体化数据采集体系、数据挖掘建模及监测体系。引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5支,加快推动淄博数字农业农村研究院建设。与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合作共建农业农村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中心(淄博)。扎实推进数字农业重大项目建设,集中打造6条数字农业全产业链。
46.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4个、乡村振兴精品片区4个、全域美丽乡村5个、衔接推进区6个,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6个。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提升村貌整治。
47.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完善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持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开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完成农业重点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400万亩次以上。
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48.持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化“以评促转”试点,确保我市营商环境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打造10个应用场景实现“一码服务”,推出10项以上政务服务“集成办”、“无感智办”。
49.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开展“全面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健全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持续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推进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费补助等政策,推进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涉企审批事项系统性重塑、集成化再造。进一步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确保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和省有关要求在我市落地落实。
50.加快高能级开放平台建设。高水平建好用好国家级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