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互动交流公开显示,从国网线路倒用自发电线路而增大的最大需量能否合理扣除问题的回复。详情如下:
尊敬的领导: 你好,对于按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费,有这样规定:“对于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各路进线应分别计算最大需量。在分别计算最大需量时,如因电业部门有计划的检修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大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用户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除”。 公司使用余热余压发电,在装置启动之时,全部使用国网下网电量,启动完成后,余热余压倶备自发电条件后,此时用电线路就由国网倒到自发电,不再需要使用国网下网电量。 根据“对于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各路进线应分别计算最大需量”,在装置启动时使用国网下网电量时,国网线路计算一次最大需量,倒到自发电线路时,再次计算一次最大需量,前后两个最大需量加计做为当月最大需量。 如果只有简单按这两者最大值加计做为最大需量,会出现“同一套装置同一个月计算了两次最大需量,造成重复计费”。 我两个问题想咨询: 1.按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费,公司使用自己余热余压发的电,是否需要和国网的电一样,并入计算最大需量值呢?(如果光伏发电自已用应该是不用的吧,余热余压是否一样呢?) 2.如果余热余压需要和使用国网电一样,一并计算最大需量,那么我上述所说的,设备启运时使用国网电量计算了一次最大需量,设备启动后全部使用余热余压自发电了(此时没有使用国网电量了,国网用电量为0),是否可以根据“在分别计算最大需量时,如因电业部门有计划的检修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大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用户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除”?如果不能合理扣除,真的会出现同一套装置同一个月计算了两次最大需量。 以上疑问,烦请帮忙解答,非常感谢。经济运行处
按照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半征收,系统备用费按自备电厂企业全部变压器容量(或全厂最大需量,包括企业自发自用需量和电网企业下网需量)计征。根据《关于颁发电、热价格的通知》((75)水电财字第67号),对于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大的最大需量,电网企业会根据相应原因及条件予以合理扣除,具体请与当地供电企业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