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疆电力市场交易结算及偏差处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对《新疆电力市场结算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主要原则围绕:发电企业优先发电电量优先结算、刚性执行、电力用户电量“月结月清”、发电企业电量“月结月清”、电网企业不参与利益分配、不同类型发电企业间不进行利益调整。
附件:新疆电力市场结算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