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伏平价上网的后补贴时代,光伏补贴正在逐步退出。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最新的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从权责认定、项目规划、发电消纳三方面推进无补贴项目平价上网的进程。
在本次光伏政策中,国家能源局对“无补贴项目”定义为无国家补贴、试点不限规模、不占用补贴指标的项目。无补贴项目将由地方政府备案并享受地方光伏补贴,省级电网企业将优先保障光伏电站的发电消纳。这为一直不明确的光伏装机规模和光伏补贴标准,提供了一大块光伏增量空间。
同时,在能源局解读文件中提到,目前无法做到无补贴平价上网的地区,将继续通过竞争大幅降低电价水平以减少度电补贴强度。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通过与用电单位直接达成电力交易的方式就近消纳。
回顾2018年,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最先出现了光伏平价上网的项目,青海格尔木光伏领跑者项目以最低0.316元/千瓦时中标,比当地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0.3247元/千瓦时)低2.68%。在无补贴光伏项目上,在金坛、鄂尔多斯、东营相继有项目落地。其中东营规划的500MW无补贴项目去国家补贴后,通过使用HJT组件在发电量与寿命较普通光伏电站都有较大提升,同时地方政府上给与了税收减免、融资优待的政策进一步降低非技术成本。
集邦咨询旗下新能源研究中心集邦新能源网EnergyTrend分析师曹君如指出,目前下发政策的核心是明确无补贴项目的发展方向,同时不挤压应有的光伏补贴指标。由于无补贴项目不设指标但须遵守合理弃光限电比例的规范,所以真正影响无补贴项目市场规模的仍是光伏并网条件和消纳条件,项目将会与绿证、电力自由交易结合,从而促进相应政策进一步落实。
此外,政策中提到,省级电网企业需收购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的发电量,并签订至少20年的固定价格购电协议,这将让投资企业避免后续电价波动的影响。对于2018年及之前未纳入光伏补贴指标范围的项目,可以关注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是否会将其转化为无补贴项目,从而有望通过购电协议将这部分光伏项目进行消纳。因此,本次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属于框架性利好文件,虽然对光伏市场不一定会立即带来明确的需求,但其概念以及政策方针仍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