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新政之后,各地光伏项目的开展几乎都因为补贴的退坡和规模控制而陷入了停滞阶段。近日,记者获得内幕消息,上海市发改委关于今年下半年上海市地方光伏补贴政策相关工作进行了如下安排:
1、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16版)第四条第二项第三款规定“光伏项目须纳入国家年度规模计划,已享受光电建筑补贴的项目不再奖励”,享受上海补贴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规模,因此,今年“531”至年底的项目目前无法纳入上海补贴目录。
2、目前,本市正在开展2016版办法的修订工作,预计明年并网的项目可不受“须纳入国家年度规模计划”的限制,但今年“531”至年底的项目无法涵盖。
3、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积极协调:一是争取将今年“531”后并网的项目纳入明年国家规模(如国家有),则可以继续享受2016版办法规定的补贴;二是争取相关部门同意,删除2016版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三款中“须纳入国家年度规模计划”的条款,以涵盖今年“531”至年底的项目。但目前以上两种方案均存在不确定性。
今年7月17日,上海市发改委能源处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上海将启动新一轮光伏补贴地方政策修订工作,目前的意见是补贴扶持力度不减弱、扶持方式更优化,为光伏项目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将研究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实施方案和抵扣制度,进一步推动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后期还将和市规土局等部门研究,探索推动农光互补项目。
上海市光照资源较好、电价较高,光伏发电项目收益较高,目前,上海市光伏消纳不存在障碍,本市电力结构中光伏占比仍偏低,只有0.17%。
上海市补贴详情:
2016年11月17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具体标准如下: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辖区补贴:
2018年5月17日,上海市松江区对列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项目,除市级补贴外,还能获得松江区0.2元/度的配套补贴,连补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