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山东省物价局下发2017年二季度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通知。通知规定:2010、2011年投产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补贴0.30元、0.22元;2012-2015年投产的补贴0.20元;纳入国家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0.1元。除光伏扶贫项目外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省级电价补贴至2017年6月30日停止;纳入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至2017年12月31日停止。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