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第二届中国光伏+创新发展论坛暨领跑者基地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全国首个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项目——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整体验收情况全部合格。
领跑示范效应显著
大同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明生表示,大同光伏示范基地整体验收结果全部合格主要表现在工程质量、技术等多个方面。
“基地建设程序完善、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各专项验收要求;基地技术先进,主要设备全部达到了‘领跑者’先进指标要求。” 王明生说。
本次验收实验室检测共选取送检光伏组件177块,参与检测的实验室共9家。根据各实验室检测报告,并综合考虑光伏组件衰减及实验室检测不确定的影响后,各类型光伏组件满足光伏领跑者技术标准要求的光伏组件共计177块,检测达标率100%。根据现场检查结果,13家光伏电站逆变器资料核查和外观检测均满足要求;接地电阻测试多数逆变器接地电阻检测结果较大;上能集散式逆变器、华为组串式逆变器、阳光组串式逆变器现场检测的最大转换效率达到99%以上,其它设备现场检测转换效率也达到了领跑者技术标准,检测达标率100%。
与此同时,基地建设成果达到了示范目标,运行成果体现了良好的运行水平。
据统计,1月10日至2月14日总计35天内,基地累计发电量达到1.5亿度,发电能力高于可研阶段设计发电能力,且高于同等资源水平条件下光伏电站发电能力。
光伏“领跑者”项目是指国家能源局从2015年开始,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根据2015年1月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发改委将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而“光伏领跑者”则是与其并行的一种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的专项方案。
大同光伏示范基地是中国首个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的大规模光伏电站基地。该基地于2015年6月获批,总建设规模为100万千瓦,包括7个10万千瓦和6个5万千瓦的单体项目,基地项目于2016年6月30日全部并网,实现了年内开工建设、一年内并网发电的预期目标。
该基地建成并网后,大同市发改委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启动了基地验收工作。2017年2月,基地验收工作全面启动,分别对项目单体和基地整体同时进行验收。
“光伏+”生出无限可能
大同光伏“领跑者”阶段性验收已画上句号,那么光伏“领跑者”未来该走一条怎样的路呢?
大同市副市长马安全认为,今后光伏基地建设应从“光伏+”上做文章,让光伏与更多的现代科技手段和现实需求跨界融合,融入更多的发展理念,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郑声安对“光伏+”的发展有诸多憧憬。他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可以和任何一个行业结合,潜力无限。其中,光伏+水电、风电、火电,充分利用太阳能和风电在日内和季节间变化分布上的互补性以及水电、火电的调节能力,扩大风电、光伏消纳范围,对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有效利用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光伏+电力体制改革在部分高电价地区首先开展探索,能有效降低用户成本,推动电力市场化机制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市场活力。光伏+互联网+大数据,则通过对接我国光伏建设需求和产业建设能力,优化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模式。总之,通过‘光伏+’的发展可以推动绿色能源比重的提升,提升节能减排效果,持续提高国际竞争力。如果在‘十三五’末,光伏能实现平价上网,‘光伏+’的综合效益还将得到更充分体现。”郑声安说。
郑声安同时强调,光伏+要重点考虑和所加的行业是否融合的问题。如果融合恰当,所加的产业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有可能比光伏要大。
2016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了《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优先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精准扶贫项目,拓展“光伏+”综合利用工程,创新分布式光伏应用模式。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人力资源处处长周建文表示,随着我国光伏利用市场的不断扩大,模式的创新,分布式光伏逐渐衍生了各种不同的“光伏+”模式,如“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建筑业”“光伏+金融业”等创新模式,实现创新融合与产业叠加、扩大光伏+产业扶贫综合社会、经济效益。同时随着新电改的不断推进,能源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未来光伏扶贫产业将获得巨大的应用空间及市场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