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3日发布《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年度监测和评价结果。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包含水电在内)消纳量为1362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为24.5%。
报告显示,到2015年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4.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不含抽水蓄能机组)3亿千瓦,发电量1098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9.6%;风电装机1.29亿千瓦,发电量1863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3%;光伏发电装机4318万千瓦,发电量39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0.7%,生物质发电装机1031万千瓦,发电量52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0.9%。报告指出,2015年弃风限电形势严峻,全国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
此报告的制订和发布是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评估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确保实现国家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和20%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