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光伏“十三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来源:光伏协会 /
阅读次数:360 / 发布时间: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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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统筹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使用,对先进光伏产品应用以及与城市微电网、储能技术等新技术的综合应用给予专项支持。继续实施财税优惠政策。
鼓劢各级财政出台地方配套财政政策加大对光伏发电利用支持力度、各新能源示范域市,绿色能源示范区县、新能源示范园区及其它示范性域镇,可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鼓励各地统等节能减排、扶贫、 棚户区改造筹资金:
支持城镇、农村及边远地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制定和实施太阳能热利用税收优惠、出口退税、鼓励技术创新等政策,对示范项给子财政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