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核汇能发布2021年度光伏组件设备第一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文件,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光伏组件为中核汇能2021年的10个光伏项目,预计装机总量约1.3GW。同时,本次采购为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共分为11个包件。
此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19年、2020年每年光伏组件实际发货量不低于1GWp,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如下:
中核汇能2021年度光伏组件设备第一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12月15日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76
受买方委托对中核汇能2021年度光伏组件设备第一次集中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招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购买方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其他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机构及所属项目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围
1) 概况
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光伏组件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或其他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机构及所属项目公司2021年共计10个光伏项目,预计装机总量约1.3GW。
本次采购为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共分为11个包件。
2) 招围
招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产品本体、运输供货到项目现场及保险费(运输费标注出单价)、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培训它相关服务等费用。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11个包件,每个包件中光伏组件规求分为主选规格与备选规格:
注:
(1)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包件进行报名和投标,但应在报名时明确所报名的包件;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内包含的主选和全部备选规格的光伏组件进行报价,主选、备选规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实际要求为准。
1.3 供货时间、地点
预计交货期:具体项目供货时间详见技术规范,根据实际项目时间调整。
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人为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招标人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投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具体项目供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 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2019年、2020年每年光伏组件实际发货量不低于1GWp,以带项目业主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4) 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企业的年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GWp,投标人需具备相应投标规格组件的生产能力,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5) 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应符合国家对光伏行业的全部强制性标准及要求,具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证书;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7-2019)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要求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培训和长期服务;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