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产生的电可以卖给供电企业。近年来,不少市民利用自家屋顶搞起了这一“副业”,既支持了清洁能源发展,又增加了收入。近日,有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经销商、计划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居民向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反映,即墨区蓝村街道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名,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暂停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立项。“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让我们感觉无法理解,也‘很受伤’。”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
徐先生就是一位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经销商,从事光伏发电行业多年。对于今年的市场行情,他喜出望外。“受疫情影响,我们原本对业务量不抱多少希望,没想到,4月份开工后,市场形势一片大好。”徐先生介绍,“去年,我们公司全年才售出150多套光伏发电设备,今年复工后5个月就已成交了120多套。”
这种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缘何受到市场“追捧”?徐先生告诉记者:“随着技术的升级,光伏发电设备成本不断下降,如今,用户只要花费六七万元,就可以安装一套15千瓦的光伏发电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这套设备一年能发电两万度,如果全部上网销售,年收入可以达到八九千元。”
记者致电国网青岛市即墨区供电公司了解到,即墨区有不少市民选择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发出的电除了自用外,多余的还可以卖给电网,增加一部分收入。”工作人员对此表示。
李先生家住蓝村街道古城村。最近,他了解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一些信息,准备在自己家屋顶安装一套。没想到,申请报到即墨区行政审批局后被驳回。“部门和街道给我的反馈是受到218省道扩建的影响,我们村不能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我有些想不明白,古城村最西头距离218省道都有一公里,而我们家在村东头,距离更远,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怎么会影响道路扩建?”李先生对此不解。
城后村村民王先生也被同样的理由羁绊。“我去申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街道和我说218省道要扩建,整个街道都不能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这种限制让我们村民不理解。”王先生说。
据徐先生透露,按照正常的流程,用户如果具有包含独立屋顶的独立产权房屋,就可以申请安装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徐先生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申办流程:一般情况下,用户先联系设备供应商进行现场查看,符合要求的可以向供电企业提出入网申请;供电企业审查合格后会将申请提报给即墨区行政审批局立项;立项通过后,设备供应商和供电企业各司其职,开始安装、并网等工作。
同时,徐先生向记者透露,这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即墨区的多个街道受到了立项限制。“一开始是少数几个街道以即将拆迁为名,给辖区内的部分村庄带上了‘帽儿’,慢慢地,限制的街道越来越多。我大概计算了一下,在即墨区的镇街里,半数以上都出台了禁止名单,有的街道的名单甚至能覆盖二三十个村庄。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即墨为什么限制得如此严格?”徐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即墨区,最新出台光伏发电立项限制政策的是蓝村街道。8月13日,该街道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名,向即墨区行政审批局发函,要求把辖区范围内新增光伏发电立项全部叫停。
在一份落款为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的公函上,记者看到,主要内容为:为做好陆港新城建设、218省道改扩建等多项重点项目,避免因范围内的单位、个人或者有关部门采取不当行为增加补偿费用,增加拆迁难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需对街道辖区范围内暂停办理新增光伏发电立项手续。
对此,徐先生表示难以理解。“陆港新城是即墨区重点打造的一个项目,先期发展的核心区主要位于南泉社区,面积有十几平方公里,在该区域内禁止新增项目情有可原。”徐先生说,“核心区之外的区域有可能10年、15年也不会拆迁,以此为理由,街道全域100多平方公里禁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让人感觉有‘一刀切’之嫌。”
据了解,徐先生所在的公司在青岛多个区市都有业务,为此,他曾专门打电话咨询过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的相关部门。其中,西海岸新区和莱西市明确表示,没有接到街道就某一区域禁止立项的请求。胶州市表示,接到供电企业提报的项目申请后,就会和有关镇街征求意见,绝大部分项目会通过。平度市表示,全市共有1400多个村庄,其中有66个村庄和片区暂停光伏发电项目的立项,这些村均是近期有拆迁计划的城边村,禁止办理的占比不到5%。
那么,现实情况是否如徐先生所言?近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了即墨区行政审批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确实收到了蓝村街道办事处的来函,并按要求暂停了他们的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立项,但没有透露具体的暂停原因。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蓝村街道办事处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街道范围内确实已停止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立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前期安装的部分项目不符合要求,有安全隐患;二是安装光伏发电项目不符合村居规划。当记者提及“陆港新城建设和218省道改扩建”时,该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复,只是含糊表示:“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当记者把蓝村街道办事处的说法反馈给徐先生时,他并不认同。“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绿色环保的发电方式,符合国家能源改革以质量效益为主的发展方向,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鼓励。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徐先生说,“蓝村街道说的这些原因即使存在,也应该逐步解决,不能像这样‘一刀切’处理。”
记者点评
“禁”与“不禁”需服众
作为绿色环保的发电方式,分布式光伏发电获得了国家层面的鼓励和支持,基层反其道而行之,以一个难以服众的理由禁止整个辖区内的相关项目立项,必然会引来企业和居民的质疑。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一个新兴事物,飞速发展、多点开花势必会给城市管理带来新难题、新挑战,但这绝不是“一刀切”禁止立项的理由。如果是为了规避风险,宁可错关不可漏关,显然是把握政策不准、执行简单化的表现,也违背了绿色发展的本意。
“禁”与“不禁”总归要有一个服众的说法。相关部门不妨给出合情合理、依法依规的决策依据和判断标准,同时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新事物,创新工作方法,对新事物带来的新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和疏导,疏堵结合、科学细致地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唯有如此,才能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