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能源局获悉,该省日前启动2019年售电公司备案核查工作。本轮备案核查,对2018年已通过备案核查、今年仍开展业务的售电公司,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2019年新发生业务的售电公司全部核查;2018年通过核查但售电公司法定代表人、专业管理人员、资产总额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全部纳入备案核查范围。
近年来,国家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4年国家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发展。山东省也出台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全面推动全省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6年,按照国家能源局《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相关要求,山东着力加快完善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自全国开启第二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全面加速。2017年,山东按照“放管服”改革提出的降低准入门槛要求,在国内首次一次性全面放开售电公司准入。截至2018年底,在山东省内注册的售电公司有456家,接受省外推送的售电公司有455家,合计911家,数量居全国首位。2018年,山东全面放开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区交易,51家售电公司通过竞争获得代理业务。近两年,省内年度长协交易中,90%以上的用户选择了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多元化市场格局初步形成。
售电公司数量的迅猛增长活跃了售电市场,但也存在一些企业违规经营、不当竞争等问题。为严格和规范售电公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2018年起,山东建立了售电公司备案核查工作机制,通过对售电公司资质、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核查,督促售电公司规范运营、提升服务能力与质量,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山东提出,按照国家《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山东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对未通过核查的售电公司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者拒绝核查的售电公司,相关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山东省的售电资格。山东省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备案核查工作将秉承公开、透明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鼓励实名向核查监督信箱反映相关信息和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