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圳对口支援新疆塔县的重点扶贫项目,深能福塔塔什库尔干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近日传来好消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福塔电站完成上网电量2077万千瓦时,投产当年即实现利润925.48万元。利润将全部用于塔县当地扶贫,为当地扶贫事业提供强力支撑。
塔县光伏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得到了深圳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的批复,成为深圳援疆首个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也是新疆唯一一个光伏扶贫项目。
为了让项目尽快建成,早日造福塔县人民,深圳市属国企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克服高原反应、水土不服、施工机械效率低等种种困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并于2018年5月31日提前30天并网发电,6月22日实现发电量全额上网。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实现利润925.48万元。目前,能源集团正在积极跟进国家补贴申报,待补贴到位后,项目利润将全部反哺于塔县当地扶贫事业。
塔县光伏项目扶贫期限为20年,按照目前发电情况,预计未来三年设备年平均利用小时1700小时,累计可实现销售收入6595.32万元、累计利润3415.22万元,年均利税约为1023万元。该项目产生的全部收益,通过建立大病医疗、教育基金、贫困户救济金等方式,帮助塔县4140户16806人脱贫致富,为贫困的塔县人民奔向富裕之路搭建了快车道。深能福塔塔什库尔干2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成功实施,对产业援疆、精准扶贫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它的带动下,塔县有望迎来更多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项目,塔县的脱贫攻坚工作也将更快更好地推进。
新疆塔什库尔干县地处昆仑山脉腹地,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土地贫瘠,脱贫任务艰巨,由深圳市福田区对口支援帮扶。塔县光照资源丰富,年平均等效利用光照可达1411小时。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和能源集团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后,提出利用塔县丰富的光照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电站投资收益用于扶贫的工作思路。经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能源集团和塔县政府三方协议,塔县光伏项目总投资1.74亿元,福田区政府出资9000万元专项补贴,能源集团负责项目融资及建设、运营管理,项目产生的全部收益用于塔县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