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8〕68号)精神,现拟对由沥海镇确定下辖的舜海村、新联村、渔村村、谭许村、光荣村等5个村的村级集体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工程投资予以补助。该项目实际投资额636133.00元,拟由管委会财政给予90%补助,总金额为572519.70元,补助资金由委财政局拨付至沥海镇账户,再由沥海镇负责将该笔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各村(具体明细见附件)。现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9175531,联系人:徐先生。
附件: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村级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补助明细
附件
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村级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补助明细
补助金额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