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山西吉县是全国出了名的“苹果之乡”,近日,当地东城乡柏东村村民反映,当地政府无视村民反对,以扶贫项目的名义,违反国家光伏扶贫政策,侵占村民承包的苹果林地,擅自上马占地达三百多亩的9MW多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不少村民质疑:这样做法究竟是在扶贫还是在“致贫”呢?
光伏电站毁林占地遭质疑
今年56岁的白生辰是吉县柏东村是村里以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时至今日全家还住村里80年代修建的三眼土窑洞里,在原本老旧的窑洞顶部,一道崭新的裂缝格外扎眼。
现场看到,时值隆冬,曾经的果林如今已经是黄土裸露,经过重新平整的林地上已经竖起了大片成排的光伏支架,整个光伏电站已经初具规模。对于光伏电站毁林占地一事,自项目开工以来,当地村民就一直质疑不断,甚至多次阻拦未果。那么,占地规模如此浩大的地面光伏电站为啥要建在柏东村呢?
村干部暗箱操作签订土地经营《流转合同》
调查发现,2018年8月29日,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作为甲方的柏东村村委与乙方的吉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私下签订《柏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60户农民的235亩土地以出租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光伏发电生产经营,流转期限为20年。但是,对于光伏电站是否存在收益分配问题,合同中却只字未提,也从未张榜公示,乡村两级干部也没有向村民作出说明。
根据《流转合同》约定,在每年9月1日前,按照每年700元/亩的流转价格,由乙方向被占地的60户村民支付235亩地的流转价款合计164500元/年,此外,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114万多元。但是,由于土地流转合同是由村委代签的,时至今日许多该村村民并没有足额领到占地补偿。
据村民讲,近几年,由于进入盛产期,苹果树年均亩产都在7500斤左右,按照今年收购单价4.5元/斤计算刨去每年的养护成本,仅此一项每户果农就可年均收入五万元左右。对比土地流转收益和果树经济效益,村民们表示“傻子都能算得出差得不是一点”。那么,不顾村民反对强行上马的光伏电站究竟又是什么来头呢?
打着扶贫的幌子违规上马“问题项目”
在施工现场,记者没有看到树立的项目公示牌,显然施工单位并没有依据施工规范进行项目公示。有村民向当地县发改委询问了解项目的立项备案情况,但遭到局长葛建章的拒绝,并被告知:“想去哪告就去哪告吧”。有施工人员透露,正在建设的光伏电站可能是一座建设规模9MW的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公开资料,2018年,由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审批发【2018】80号文,批准建设吉县9MW多村联建地面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文件显示该项目建设地址正是位于吉县东城乡柏东村和屯里镇屯里村,占地规模约300亩,总装机容量9MW,投资总额达6500万元。当地官员证实,正在柏东村施工的光伏项目,的确就是9MW多村联建地面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那么这个由县发改委审批上马的“扶贫项目”又是否符合国家的光伏扶贫政策呢?
其实,早在今年3月26日由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印发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村级联建电站建设规模不超过6000千瓦。但是,在明显违反国家光伏扶贫政策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无视国家政策红线,顶风审批上马了远超国家规定建设规模的9MW多村联建地面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因此,从项目开工伊始频遭村民质疑的9MW光伏扶贫电站,事实上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问题工程”。
此外,为了确保光伏扶贫电站的公益属性,国家还明确指出:光伏扶贫电站必须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但是,根据项目招标公告显示,作为“问题项目”的9MW多村联建地面光伏发电扶贫工程,其高达6500万元的建设资金来源竟然全部由企业自筹,业主单位正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吉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属于县发改委下属的国有企业。所谓的光伏扶贫电站,不过是一个打着扶贫的幌子,由政府推动企业投资的商业运作项目。
光伏扶贫“乱象”折射地方官员跟风心态和懒政思想
众所周知,作为当前国家精准扶贫十项工程之一,光伏扶贫项目是当前国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政策创新,有效带动了一些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但是,近年来,在光伏扶贫项目实施中,由于有的地方盲目扩大光伏电站扶贫对象、打着扶贫名义要规模上项目、甚至“一光了之”、“一哄而上”,造成光伏扶贫电站频频出现质量参差不齐、投入产出效益倒挂、甚至闲置浪费等诸多问题。
为此,国家出台规定严格限制光伏扶贫电站的扶贫对象和建设规模,明确要求光伏扶贫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光伏扶贫对象为列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扶持深度贫困地区和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不能把扶贫对象扩大化。由于2017柏东村已经实现整村脱贫,如今该村既不是贫困村也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此,9MW光伏发电扶贫工程其实早已脱离了扶贫属性。
媒体报道,早在六七十年代,吉县还是“收了麦子种玉米”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经过三十年坚持不懈转型发展,作为撑起吉县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的苹果产业,如今已是当地农民名副其实的“摇钱树”。靠着做大做强苹果产业,到2017年吉县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211元,4万余贫困人口实现了稳定脱贫,2018年8月份国家宣布吉县正式退出贫困县行列,实现整体脱贫。
根据调查,最近几年,紧抓国家光伏扶贫试点的机遇,吉县陆续大规模上马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统计显示,到2018年,吉县在全县79个行政村均建起了100KW光伏发电站,成为山西第一个村村都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县,此外改县还建成两个总计40MW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2018年10月,在国家严格限制光伏扶贫项目的政策背景下,吉县再度顶风上马9MW多村联建地面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然而,伴随着国家光伏扶贫政策的推进实施,当地政府盲目跟风跃进,随意扩大项目规模、乱占耕地林地等一系列“乱象”也频频曝出。从根本来说,光伏扶贫“乱象”,其实深刻折射和暴露出来的恰恰是个别地方官员在施政中缺乏创新精神和不顾当地产业实际的跟风心态和懒政思想。那么,在当前全国集中精力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究竟是继续坚持绿色、环保、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科学决策?还是在改革道路上随意改弦更张、任性折腾盲目跟风?或将有待观察和考量本届吉县政府的决策水平和政策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