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光伏产业的爆发式增长,不少民营资本嗅到了血腥味,一边快速成立公司进入市场,一边紧锣密鼓地寻找合适项目,准备在产业大潮下“大捞一把”。
然而,进入2018年,特别是在531新政之后,中国光伏产业进入急速变革的新时期,在产能过剩、补贴退坡、融资困难、规模调控等系列现实的重压下,企业面临的风险和问题集中爆发。
在这一过程中,既有勇扛“降本增效”重任的绿色先锋,也有挣扎在没落边缘的衰败者。
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统计,截止目前,我国已注销光伏企业达2744家,平均寿命2.6年。虽然大批企业消亡,但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已占全球超70%,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名片”,其中,光伏企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目前,面临国际、国内光伏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光伏企业走进新的发展阶段,须调整发展思路,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层面带来的信心尤为珍贵,政府应该更加关注光伏企业的发展问题,推出更深层次的产业政策来扶持国内光伏产业渡过难关,维护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据统计,13省消亡企业超百家,包括湖南省、河北省、新疆、陕西省、湖北省、江西省、内蒙古、安徽省、江苏省、河南省、浙江省、广东省、山东省,13省共计消亡1866家,占比高达68%。
消亡重灾区: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光伏企业消亡数量位居前三,成为消亡重灾区。
光伏新政之后消亡重灾区:截至目前,2018年6月以后注销光伏企业已达638家,其中,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注销企业位居前三,成为新政发布之后的消亡重灾区。531新政后,光伏企业资金压力更为严峻,一般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民营光伏电站投资企业都必须是上市公司,贷款利率需在基准上浮15-30%,可能要达到8-10%,甚至10%以上的水平。在资本寒冬的重重困难中,明星光伏企业能够通过抵押、售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融资,进行大规模产能扩张。但是,极高的负债率和高昂的资金成本给中小型光伏企业蒙上了阴霾。
2015年和2016年是“初创潮”,2017年和2018年是“破产潮”:我国注销光伏企业多成立于2015年和2016年。然而,2017年之后,却进入密集消亡期,注销光伏企业数量骤增,由2016年的405家增至2017年的906家、2018年11月的1154家。2016年之后,仅仅不到两年时间,消亡2060家企业,占比高达75%。
消亡企业多处于光伏产业链下游:查阅已消亡的光伏企业经营范围发现,2017年、2018年集中注销的光伏企业多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光伏系统应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光伏设备、光伏产品销售等业务为主,即多处于光伏产业链下游,相较于上游硅片、硅料以及中游电池片、电池组件技术研发环节而言,下游进入门槛较低,造成了大量小型光伏企业涌入,其中不乏存在一些想赚“快钱”、空手套白狼的“掮客”公司、空壳公司,这些企业陷入“破产危机”也是必然。
存活时间超过全国平均寿命(3年)的注销企业数量有582家:我国民营企业不仅数量众多,其生命周期大多比较短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曾表示,比起美国、日本而言,我国民营企业生命周期差距很大、比较短,我国小微企业平均生命周期仅有三年。经过统计发现,注销企业中,熬过艰难的3年存活“门槛儿”的企业有582家,占比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