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漯河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市发改委立足行业职能,强化统筹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规划建设143个村级光伏发电站,已开工建设村级光伏扶贫发电站122个,其中完工并网122个,带动贫困户3970户。
加强学习研究。在国家、省有关光伏扶贫政策相继出台后,市发改委组织人员研究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发电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有关政策,吃透精神,积极指导好我市光伏扶贫发展。
做好上情下达。发改系统主要是牵头组织光伏产业扶贫工作,对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始终做到第一时间转发到各县区有关部门,让各县区政府及时掌握新政策、新动向,更好地做好光伏扶贫工作。
抓好政策宣传。为了让各县区、乡镇更好的掌握光伏发电扶贫的有关政策,市发改委及时将光伏发电扶贫所涉及到的基本知识、政策、申报流程等各方面的内容专门印制3000份宣传彩页下发到各县区相关部门和行政村,并通过委领导走访调研时机宣讲光伏扶贫相关知识和政策,坚持调研到哪里政策就宣讲到哪里。
抓好规划编制。我们根据政策的有关规定要求,经过与省发改委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前期积极指导我市舞阳县、临颍县、郾城区、源汇区和召陵区等5个县区编制了《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上报到省发改委审核,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全市共规划建设143个村级光伏发电站,总容量3.48万千瓦,可带动贫困户5087户,总投资3.8亿元。其中舞阳县规划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7个,总容量2.68万千瓦,总投资2.1亿元;临颍县规划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1个,总容量6132千瓦,总投资5738万元。召陵区规划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个,总容量1330千瓦,总投资831万元。源汇区规划建设村级光伏电站4个,总容量483千瓦,总投资301.8万元。郾城区规划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个,总容量80千瓦,总投资50万元。
加强项目督导。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在光伏建设初,我委专门成立了委领导分包联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产业扶贫推进工作。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列出项目督导时间表,现场解决光伏发电扶贫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