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号,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部分电网企业对国家政策理解有所偏差,国家能源局进行纠正,引发了行业各方人士对国家下一步政策的各种猜想,本文仔细研读政策原文,理解如下,供各位参考:
几个关键词:
分布式光伏发电,(代)备案,地方补贴垫付,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有一点可以明确:
现在地方电网企业停止分布式并网的措施是错误的,所有的分布式项目都可以并网。
关于补贴这一点,政策没有明确,也是争议最大的地方,本人的理解是国家电网既然允许并网,补贴的事也可以松动一下,理由如下:
1、以前所有的政策都是说户用光伏不纳入指标范围,531政策也没有说户用光伏不纳入补贴指标范围,从这点上说,户用光伏可以松动一下,而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正式文件一直没有出台,说明国家也在考虑这个事。
2、地方补贴垫付,这个可以理解为新安装的并网项目,补贴先由地方政府垫付,等正式文件出台,再由国家支付,不过现在国税和地税合并了,由谁支付都是一样的。
附通知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通知》)。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