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三五”村级光伏电站 扶贫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来源:光伏协会 /
阅读次数:124 / 发布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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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克服我省点多、线长、面广特点,采取村级联建的方式,把十个、八个村集中在一起建设,完全按照国家村级光伏电站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地方政府布局建设,不与企业合资建设,全部由政府投资;全额采用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投资,每个村级投资达到200万元左右,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先由企业垫资建设,财政资金分三个年度分期支付;按照国家出台的《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我省初步制定了青海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确定了村级电站资产全部归贫困村,村级电站发电收益全部归贫困村,按照每个村290千瓦的投资规模看,除了运维费用外,每个村每年的收益能达到30万元左右,是一次性投资,长期性受益的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