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内蒙古能源局对局长信箱提问问题回复公开,来信内容为:咨询一下分布式光伏发项目能否办理并网手续,好多同事都反应说地区无并网指标,因此不让建设光伏项目,是这样吗?内蒙古地区不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吗?
回复内容:您好,感谢您对内蒙古新能源发展的关心与关注。自治区支持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等领域多场景融合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规定,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分配给各地区的建设规模,自行优选项目业主、履行备案手续、推进项目建设。只有获得盟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批复建设规模(批复项目指标),履行备案手续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才能开工建设、并网发电。请进一步与拟建项目所在盟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咨询相关项目建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