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发布公告,于2017年6月1日,该公司全资附属烟台能源投资与山东能源及国瑞新能源订立合资合同,据此订约各方同意于山东省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战略计划为开发、建设、投资及经营中国山东省的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综合智慧能源等能源项目。
根据合资合同,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亿元,将由烟台能源投资、山东能源及国瑞新能源分别(按各自在合资公司的股权即42%、48%及10%)出资3.36亿元、3.84亿元及8000万元。
公司称,投资合资公司能使该集团将其业务拓展至海上风电领域,并可协助该集团通过扩大其于山东省的业务规模及项目布局,于该地区建立其市场地位。山东能源于山东省有着发展清洁能源的稳固基础和前景。
该集团认为与山东能源共同投资的机会,将使该集团能够利用其在该地区的优势,并将加快合资公司的业务进度。
据悉,山东能源为国家电投的附属公司,而国家电投为该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并拥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