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央视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地热、风电、光电)供暖解决大气污染、弃风弃光问题”进行了报道。
最近一段时间,雾霾成为全国人民心中的痛!雾霾出现在冬季,毫无疑问,燃煤供暖,包括集中供暖和农户小煤炉供暖,产生的污染是雾霾产生非常重要的原因。
然而,另一方面,为了保证供暖,三北地区的弃风、弃光问题在冬季格外突出,部分地区冬季的平均弃光率达到60%以上,个别电站达到90%以上。
可见,我国三北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冬季夜间与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的运行矛盾日益突出,被迫减少出力甚至停止运行,造成大量“弃风、弃光”。一方面浪费了宝贵的清洁能源,另一方面又大量依靠燃煤供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致使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恶化。
推广风电、光伏等清洁供暖技术,替代燃煤锅炉供热,不仅可有效利用风能资源,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而且对解决城镇供热等民生问题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一、新疆——可再生能源供暖的先行
2015年新疆发改委近日批复乌鲁木齐风电清洁供暖试点方案,新疆风电清洁供暖工作步入实施阶段。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3家企业参与,供热地点为乌鲁木齐高铁片区和达坂城片区,供热总面积为52万平方米,配套供暖风电场装机规模25万kW。
2016年4月,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批复了乌鲁木齐市第二批风电清洁供暖试点方案,同意该市已建成的20万千瓦风电项目参与供暖。
4月13日至17日,乌鲁木齐市2016年首批100个重点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在14日集中开工的16项产业项目中,就有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7月27日,随着乌鲁木齐坂城区新疆化肥厂片区风电供暖项目首台电采暖锅炉的成功带电,标志着新疆首个风电清洁供暖项目投产。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改善当地20万平方米居民冬季采暖质量,促进当地风电消纳288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9158吨,相应减少燃煤排放二氧化碳排放25940吨、二氧化硫1652吨、氮氧化合物101吨、一氧化碳3吨。
8月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风电清洁供暖实施方案和塔城地区风电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8月2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进行座谈,共商加快推进自治区风电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建设事宜,进一步推动落实试点风电场基础发电量。
9月,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日前批复了第三批风电清洁供暖示范项目,面积达30万平方米。第三批风电清洁供暖示范项目包括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和塔城地区。按照批复的布尔津县风电清洁供暖实施方案,参与风电供暖的企业为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供热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供热面积为20万平方米,配套供暖风电场装机规模10万千瓦。
9月21日,阿勒泰地区首个清洁能源供暖示范项目(阿勒泰市清洁能源供暖工程)顺利投运。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与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签订《关于共同推进阿勒泰“十三五”电网发展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到2020年,力争阿勒泰地区清洁能源供暖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
10月10日起,乌市将启动今冬供暖。今冬明春乌市供热面积预计将达到1.84亿平方米,较上年度增加400万余平方米。
二、其他省份的可再生能源供暖
1、北京
2015年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在北京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有关要求的通知》指出:
北京市和河北省要充分利用联合申办冬奥会的契机,借鉴吉林、内蒙古等地区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项目技术经验和工作基础,联合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项目。并以延庆县为先行试点地区,依托延庆绿色能源示范建设,结合延庆县“无煤化”供热规划,组织有关技术管理单位,提出延庆县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实施方案,落实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的范围、规模、时序,并尽快组织实施建设。
张家口地区紧邻北京市,风能资源丰富,风电出力特性与北京市热负荷匹配度高,区位优势明显,两地区适宜联合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项目。
张家口现有风电场的供电能力已经能够满足北京清洁供暖需求。但真正实现送电,需要北京、河北两地发展改革委协调。据了解,北京延庆的供暖规划编制还正在调研阶段。张家口两个风电供暖试点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北京延庆的风电供暖规划编制处于调研阶段,预计2017年可实现向北京供暖。若张家口风电供暖成功实施,将成为向北京供暖的样板。
2、河北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
张家口将打造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工程。积极推动张北、沽源等地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工程,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面积210万平方米以上,先期在尚义、张北等有条件地区实施太阳能热发电试点,力争2017年底前建成5万千瓦以上;重点在张家口市城区及有条件的县(区)推进实施新能源微电网项目、风光互补示范项目,推进在张北县开展风光储输第三期试验项目。
鼓励风电场与电力用户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电,保证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的有效实施和企业的合理效益。开展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发展的配套电网建设,制定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的电力运行管理措施,保障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的可靠运行。
3、甘肃
全面推进敦煌等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建设敦煌100%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逐步扩大新能源在供电、供暖、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新能源电力供热、光热发电应用本地化、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旅游产业用能100%可再生能源化。
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建设行动。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采用市场化模式和弃风电量相结合的模式,探索完善峰谷电价、集中式电采暖等电价政策,扎实推进新能源清洁供暖工程。鼓励电能替代传统能源供应,开展大型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大型蓄热、集中供热站示范工程,新建建筑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清洁供暖技术和新能源替代现有燃煤供热锅炉改造。先期启动瓜州县、玉门市新能源清洁供暖试点示范工程,探索可持续的运行模式,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推广。到2020年,建成供暖面积达300万平方米的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年消纳新能源电量5亿千瓦时,节约原煤10.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1万吨。
甘肃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包括:瓜州县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项目、玉门市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敦煌市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金昌市电能替代供暖项目。
4、内蒙古
2016年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批复《关于内蒙古风电清洁供暖有关事项的复函》。
内蒙古地区风能资源丰富,供热需求大且供热地点相对分散,适宜利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分布式供暖。积极推动内蒙古地区的风电清洁供暖,对于推动内蒙古地区能源结构调整、治理大气污染和减少散煤燃烧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支持内蒙古地区开展风电清洁供暖项目建设。
“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规划风电清洁供暖最大新增规模为235万千瓦,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5]306号)中1万千瓦风电配套制热量满足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供暖需求的标准开展建设,增量项目供热总面积不低于470万平方米。
风电清洁供暖的配套项目应优先就近选取存量风电项目,到2020年底,全区新增风电清洁供暖总面积不低于800万平方米。对于新建风电项目,应结合供热负荷深入分析落实项目的消纳方案,通过与供热企业签订购电协议等方式落实供热市场,确保新建项目不影响存量风电项目的运行。派出机构要加强对热负荷落实情况的监管。
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列入开发建设方案风电清洁供暖项目设施的配套电网建设和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同时要深入研究电力热力联合调度运行机制和保障项目并网消纳的技术措施,保障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供电的安全可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