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国内光伏产业最大的超预期事件,莫过于上半年国内新增装机容量达到22GW,大幅超过2014-2015年能源局下达指标量扣减在2014-2015年并网的部分。而这其中,最大的部分来自于以河南为代表的不少省份所出台的“先建先得”政策所导致的“无指标项目”。根据业内的估计,该部分项目规模高达5GW。这也是2016年二季度以来,能源局迟迟无法在网站上披露光伏并网装机量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本次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则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在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问题上的巨大分歧,更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在光伏产业政策上的长期目标与既得利益集团短期诉求之间的巨大矛盾。
我们先简单分析政策本身的内容,核心要点包括:
(1)确认“不少省份下发的指标严重超过国家能源局指标”的事实;
(2)能源局对因地方政府问题导致的“无指标项目”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厚处理(补发“指标”),毕竟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弱势群体;
(3)能源局对于各地发改委(能源局)的“倒逼”行为非常不满;
(4)超额发放指标的项目或者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补贴范围(由地方自行解决补贴问题),或者透支2017年指标;
(5)上述项目若透支2017年指标,必须通过不设价格下限的“竞电价”方式来实现;
(6)对于超额发放指标的省份予以扣减17年指标、停止发放指标等“处罚”。
我们认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在2016年已经进入较为混乱的局面。所谓混乱,包括几个方面:
(1)发改委、能源局与电网、财政部在政策上的失调所导致的“限电”、“补贴拖延”问题已经从短期问题演变为老生常谈的中长期问题;
(2)部分地方发改委(能源局)官员在明确了光伏发电与其政治、经济利益之间的映射关系后开始挑战中央的权威;
(3)部分企业及金融机构的风控体系已经明显出现失效的情况;
(4)行业IRR在下半年系统成本的快速下降中出现抬升,而行业风险溢价在风控机制失效的金融机构的助推下明显下降(风险偏好明显上升),由此导致的超额收益已经开始让各方利益博弈的层面上升到了动摇行业根基的程度。
基于此,我们对未来相当一段时间的光伏产业表示悲观,并郑重提示行业风险。理由如下:
(1)仅基于政策本身,本次能源局追加的“增补指标”为存在一定瑕疵的指标,风险巨大,该风险既包括电价水平低于预期导致的IRR直接、大幅的降低,又包括地方政府补贴无法落地的可能性(若部分省份透支完2017年指标还有缺口的话);
(2)本次政策中反复强调的“不设下限的竞电价”,意味着国家对行业超额收益的态度已经是明确的不支持(相比今年5月份的含蓄措辞,目前的态度变得强硬),国家补贴光伏的初心本身就不是让企业获得持续超额收益,而是为了促进成本下降和平价上网的早日到来,现在既然超额收益如此之高,那么正是到了该让补贴退潮的时候了;
(3)本政策出台前1个月,关于2017年标杆电价的第三稿意见出台,相比第一和第二稿上调5分钱,这与本政策的口吻在方向上是矛盾的,因此可以看出行业各方博弈已经到达了冲突严重的地步,这势必不利于行业的稳定发展,这种博弈如果上升到最高政治层面,后果必然是糟糕的;
(4)本次政策的出台,挑明了中国光伏产业的乱象,而根据中国政策敏感性产业发展“放乱收死”的规律,下一阶段有相当概率出现光伏发电行业(主要是集中式电站和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被紧急叫停的情形,回想数年前风电产业被叫停的情形,在现在这个时点上确实有几分相似;而一旦行业被叫停,身处风险之中的金融机构势必将以“洪荒之力”保全资产的安全性,从而进一步恶化全产业链的资金面;
(5)系统性风险的爆发可能性在急剧上升,这种系统性风险既有可能来自于本轮瑕疵“增补指标”项目直接的风险,也有可能来自于由此导致的光伏发电项目集体抛售及流动性丧失,更有可能来自于光伏发电与光伏制造业之间的交叉感染所导致的滚雪球效应。
鉴于目前的情形,我们提示全行业的企业、地方政府,克制自己对超额收益的追求,个人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可能性已经超过90%;我们提示所有的光伏企业,包括光伏发电企业和光伏制造业企业,请快速、全面地转入防御战略,以保全现金流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亦提醒所有的金融机构,无论是债权投资人还是股权投资人,风险溢价一阶导数的符号已经由负转正。
时值本周中国北方地区出现雾霾严重爆表,我们呼吁,光伏产业要大力发展,更要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