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新政出台已近4个月,国内光伏市场重新进入适应与创新新阶段。无补贴项目大门开启,平价上网脚步渐行渐近,光伏补贴、光伏扶贫、清洁取暖等政策相继出台;更可喜的是,海外光伏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8月底,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于9月3日到期后终止,无疑给我国光伏行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走过至暗时刻,光伏业将迎新光明期。
那么,8月有哪些国家和地方政策值得关注呢?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对8月政策进行整理发现,国家层面共出台4项,地方层面共15项,其中,光伏扶贫6项、规范光伏建设及用地3项、清洁供暖1项及其他光伏政策5项。
国家层面
1.国家能源局:无需国家补贴光伏项目各地自行实施
【摘要】2018年8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无需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明确规定“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并将项目情况及时抄送国家能源局。
2.光伏2项!2018年第二批能源领域拟补充立项的行业标准计划
【摘要】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现将2018年第二批拟补充立项的7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领域,重点就补充计划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是否存在交叉重复等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并于9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科技司,逾期按无意见处理。其中,光伏领域涉及《光伏发电系统效能平价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两项。
3.国务院:条件适宜地区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为重点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在条件适宜地区,以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为重点,有序推进光伏扶贫。
4.国管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摘要】为做好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质量,国管局公开发布《关于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共由设计要求、主要设备技术要求、施工要求、验收要求、运行与维护要求和现场安全管理七部分组成,旨在针对公共机构建筑或附属物上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提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
地方层面
从地区来看,山东4项、河北3项、广东2项成为本月中的政策大省,浙江、内蒙古、四川、安徽、广东、甘肃、广西各1项。
1. 光伏扶贫
截至2017年年底,共有25个省(区、市)、940个县开展了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国家及各个地区更是有82项光伏扶贫政策出台光伏扶贫,近年来,无论从政策还是财政资金,光伏扶贫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17年,光伏用地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得到了不同的“对待”,农业光伏和光伏扶贫的用地政策将在一定条件下得到“松绑”,永久基本农田却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此后,各省市相继出台政策对光伏建筑及用地进行规范。
国家规划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将达70%,随后各地因地制宜着力供暖系统的全面升级,前有河北、天津、吉林、内蒙古等多地密集公布清洁取暖路线图,本月再添甘肃。
甘肃:适宜地区推广太阳能、空气源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推动成熟技术规模化应用。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试点推进太阳能与常规能源互补的热水和供暖复合系统应用;推广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加快太阳能热水规模化应用。
4. 其他光伏政策
9月份都有哪些大事儿发生?请关注接下来的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