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行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最多跑一次”的实施意见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决定推行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最多跑一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电力业务许可办理实行“最多跑一次”,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全面推行许可办理“最多跑一次”,建立健全“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的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机制,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防范行政许可办理中权力寻租等廉政风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激发电力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许可服务便民利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简化优化许可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压缩时限,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企业办事更方便、更顺畅。
——许可程序规范标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执行许可程序标准化,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行政许可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数据公开共享。全面公开许可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互联网+许可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服务整体效能。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平台建设,全面实现网上办理
大力推进“互联网+许可服务”,优化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完善网上许可办事服务平台,实现电力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全部网上通办,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申请企业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现场办理,申请企业可通过快递方式提交纸质最终版申请材料,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可通过快递方式寄出许可证,实现许可办理“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
(二)简化许可办事程序,规范审批流程
严格按照《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等四个文件要求,对许可流程进行梳理、规范,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不得要求申请企业提供规定要求之外的材料和证明,涉及多个许可事项的共性材料只需提交1份。根据行政许可流程规范和网上办理程序要求,修订办事指南和填报指南等说明并在许可办事服务平台主要位置展示,规范、清晰指导企业网上办理许可申请,大力压减办理时间,提高许可申请、受理、审批效率。
(三)大力推进许可信息公开
大力推进许可信息公开,各项电力业务办理流程、需提交资料清单等许可事项及有关要求通过门户网站、许可办事服务平台公布。申请企业可以在平台终端随时查看办证进度和申请材料补正意见,实现许可信息公开透明。
(四)采取线上咨询、培训模式
改变传统“面对面”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业务QQ群、微信群、电话等多种沟通交流工具,提供线上咨询服务,“零见面”指导申请企业线上填报、提交、补交电子版申请材料。优化许可受理人员配置,加强许可受理、审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许可线上服务水平。
(五)丰富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非现场核查和定期自查制度,对持证企业遵守许可制度等情况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积极探索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等手段,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与许可服务深度融合,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对问题企业重点关注,加大抽查、核查力度,确保许可和监管的公平、规范、有效。
四、实施时间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应加快资质许可信息系统、许可受理人员等配置的优化,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最多跑一次”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全面实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对“最多跑一次”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将“最多跑一次”工作具体化、常态化,持续有效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
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结合各地开展情况进行工作指导、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加强业务培训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应加强许可受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
(四)提高工作成效
依托国家能源局网站、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企业咨询和对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最多跑一次”突出问题的举报投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最多跑一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