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太阳能公告于2017年10月11日,公司(作为发行人)、附属公司担保人(作为公司于票据项下债务的担保人)及初始买方中银国际亚洲、汇丰银行及国泰君安(18.12, 0.06, 0.33%)(香港)已就公司发行本金总额为1.6亿美元的票据订立购买协议。上述初始买方同时作为票据发售及销售之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据公告,该票据为本金总额1.6亿美元将于2018年到期之年息6.75%的优先票据,发售价为票据本金额的100%,到期日为2018年10月17日。该票据将自2017年10月18日(包括该日)起按年利率6.75%计息,且到期时须于各利息付款日进行支付,利息付款日为2018年4月18日及2018年10月17日。
公告表示,公司已就票据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向香港联交所提出申请。来自发售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578亿美元,公司拟将来自发行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再融资现有债务及少部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用途。惟由于交割须待购买协议当中所载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故发售及发行票据未必一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