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市场的光伏发电装机规划一直在不断调增,但其真实的含金量却不断被市场质疑。背后的原因在于,尽管一些公司出于再融资、业绩等原因非常卖力地配合演出,但受资金实力的限制,那些动辄号称投资百兆瓦甚至吉瓦的项目,大都难逃“放卫星”或“跑马圈地”的嫌疑。
不过,这种“口号式投资”的生存空间,正在变得越来越小。
近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于2012年获批的金太阳项目,如不能在2014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将被取消示范项目资格并收回已拨补贴资金。
虽然财政部此次出台的新政仅涉及金太阳项目,但综合现有信息来看,其他需要财政补贴的项目可能也会越来越趋同于执行类似管理措施,而不是仅限于“根据并网时间不同适用不同补贴”这一软约束。
市场有迹象显示,已经有部分地方开始出台类似措施。
浙江在其下发的相关通知中就表示,为将该省2014年光伏发电计划落到实处,在安排计划过程中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对建设项目坚持7个落实。其中包括,以往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绩较好、规模大、具有诚信的项目业主优先安;项目需在2014年6月份前开工;年底前建成投运以及落实奖惩措施——未按时间开工、投运的项目视情取消计划资格;建设速度快的业主2015年建设容量予以支持等。
而进一步来看,真正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是那些倒卖“路条”者,尤其是将其作为所谓“商业模式”的公司。当然,这有赖于上述措施的真正落实。
“圈地”大战
尽管业界对那些动辄号称建设规模过吉瓦的电站质疑不断,但仍不乏前赴后继者。
近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称,拟投资5亿元建立合资公司,未来三年合计开发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为1GW,其中2014年计划开发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为300MW。
公告进一步表示,东方日升及日升香港拟以各自的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5亿元,合资设立东方日升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未来三年,公司及东方日升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拟通过使用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公司债、增发等融资渠道的配套资金,合计开发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为1GW。其中,2014年计划开发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为300MW。
根据估算,东方日升的上述投资计划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将达到近百亿元。
无独有偶,此前已经相继有中环股份、海润光伏等发布了投资同样高达百亿元的电站项目建设计划。
2013年11月12日,中环股份公告称,其合资公司华夏聚光正式注册成立,计划于2017年前在内蒙古开发建设7.5GW装机容量的光伏电站。按照估算,这个项目的投资金额需要750亿元。
除了一些圈内企业纷纷公布大手笔投资计划后,一些圈外企业也开始加入。
正信光伏近日对外宣布,该公司已与中船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重工)签订项目融资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合作开发光伏电站。
根据协议,中船重工、正信光伏拟定于2014年合作开发200MW光伏电站,其中,中船重工集团主要负责项目融资,正信光伏则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开发及组件供应。
无独有偶,爱康科技近日也发布了再融资方案,本次拟募集资金为10亿元,其中2.9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余的7.1亿元则用于在赣州、无锡、苏州三地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梦魇”来临
综合来看,许多公司之所以抛出大手笔的投资项目,只不过是配合其再融资、业绩等的噱头,至于能否落实则处于次要位置。
除了配合再融资等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则在于通过这种大手笔的投资计划,在获得光伏项目路条等方面增加与地方政府谈判的筹码。
不过,这种操作路径的空间正变得越来越窄。
财政部近日就下发通知称,对于2012年获批的金太阳项目,如不能在2014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将被取消示范项目资格并收回所拨补贴资金。
而浙江则更近了一步,其对项目并网时间与补贴、项目立项等相挂钩已经不仅限于金太阳项目。
浙江最近公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国家能源局共下达该省1200MW光伏发电建设,容量规模列全国首位。
不过,对于项目立项方面,浙江也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条件,包括项目需在2014年6月份前开工,年底前建成投运、落实奖惩措施,未按时间开工、投运的项目视情取消计划资格等,并同时将以往的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其来年获得项目立项的主要评价指标之一,比如规定以往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绩较好、规模大、具有诚信的项目业主优先安排,建设速度快的业主2015年建设容量予以支持等。
不论是财政部此次对金太阳项目的规定,还是浙江省的新规,对那些“圈而不建者”以及频频“放卫星”者,无一不是警示。
而进一步来看,真正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是那些倒卖“路条”者,尤其是将“路条”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的公司。
资料显示,在一些公司的光伏项目对外转让中,要么只完成了一部分项目的建设,要么根本就没有开工就已经开始对外挂牌进行转让,这类公司并不在少数。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新政如能获得严格落实,无疑有助于提高中国市场的含金量,并挤出一些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