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尚德电力破产重整漩涡“余波未平”。隆基股份日前发布的业绩修正公告显示,因对尚德应收款项追加计提坏账准备,预计2012年度亏损5400万元。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这是隆基股份上市首年即告亏损,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其保荐人国信证券或面临“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等监管措施。
无锡尚德步入破产重整后,大批上下游公司受到牵连,2012年才登陆A股的隆基股份亦难幸免。3月23日,隆基股份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因公司对尚未收回的无锡尚德应收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追加计提坏账准备9077万元,预计2012年度亏损约5400万元。而公司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则显示,预计2012年度盈利1000万—2500万元。
隆基股份历经两度IPO“上会”才修成正果。招股书显示,IPO之前,无锡尚德持有公司4.44%的股份;2009年至2011年,隆基股份向无锡尚德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占当年营收的比重分别为67.61%、27.37%、42.32%,为其第一大客户。另外,隆基股份IPO保荐人国信证券旗下的直投子公司国信弘盛持有4.46%的股份。2012年4月11日,隆基股份登陆资本市常
然而,随着无锡尚德倒塌,隆基股份上市首年即业绩告亏,且已悄然触碰监管“红线”。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发行人出现“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等情形之一的,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不过,根据上述《办法》,对于证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可提出申辩。
事实上,由于隆基股份2012年一季报净利润同比下降90.59%,而公司和国信证券均未在报送的会后重大事项文件中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发行人也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公告,证监会于今年初向隆基股份和国信证券及相关保荐人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