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初步裁定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美国商务部7月25日公布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商务部发表的声明表示,美方初步认定来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基于这一初裁结果,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和边境保护部门向相关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现金保证金。
为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1月23日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于6月发布反补贴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相关产品存在补贴行为。
根据美方贸易救济程序,商务部将于今年12月做出反倾销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做出终裁。如果二者均做出肯定性裁决,认定中国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反倾销税。
根据美方统计,2013年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总额为15亿美元,中国台湾输美相关产品总额为6.57亿美元。
这是美方第二次将“双反”大棒挥向中国光伏产品。2011年11月,美方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至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
中国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美方今年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体硅光伏产品。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规则,客观公正审慎处理调查案件,防止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2. 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就WTO裁定美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征税违反世贸规则的声明
日前,世界贸易组织(WTO)作出裁定,认定美国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发起的反补贴措施违反了世贸规则,美国对来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了不当关税。我们认为WTO作出的裁定是公正的。
美国发起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是对美国光伏产品提供非法保护,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极端表现。所征收的所谓“惩罚性关税”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美国的做法违反了国际贸易中公平贸易、自由竞争的原则,同时严重地损害了美国及全球绿色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希望美国政府尊重WTO的裁决,重新评估和裁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一案,尽快改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只有公平竞争、自由贸易才能真正促进美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扩大美国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动全球光伏产业和环境保护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