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4月22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浦东新区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其中提到,申报范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该通知提到,支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在浦东新区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实施单位。
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将补贴0.35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0.9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