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文件内容,分布式光伏(企业/自然人)也将参与绿电交易。
其中,关于参与绿电交易的前提,文件显示集中式可再生发电项目应满足并网相关标准, 签订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 且投产容量已取得对应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分布式可再生发电项目应满足相关并网要求, 并满足独立计量、结算条件。对于已进入现货市场的可再生发电主体, 需具备分时计量条件。
绿电交易的价格,包括:电能量价格和绿证(绿色环境 价值)价格;分别体现绿色电力的电能量、绿色环境价值。
未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可再生发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发电项目所有;
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可再生发电项目:自主参加绿电交易产生的溢价收益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时扣减;
发电项目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项目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