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是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和降低碳排放的有效路径,截至2022年底,我省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已达到6.80%以上。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助力实现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典型案例。
此次案例征集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系统的项目,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光热一体化、光伏建筑一体化(包括光电瓦屋顶、光电幕墙和光电采光顶等)、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项目,跨季节蓄热地埋管式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中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项目,高温空气源热泵、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项目,以及可再生能源集约化多能互补系统等。
通知要求,案例项目设计要具有先进性、创新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使用相关技术、材料和设备等能够反映研发应用的最新进展,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具有引领作用,无科技成果、专利、知识产权权属争议。项目稳定可靠运行一年以上,且具有较好的节能降碳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类项目不少于5个(不限省内),可复制,具有较强市场推广潜力。
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可单独或者联合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8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现场复核,经社会公示确定典型案例后,正式予以推广,并组织各地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