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型储能发展和参与电力市场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由办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场监管处相关同志等任组员的调研工作组,开展了“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等调研工作。
调研组先后深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新型储能参与市场等调查研究,并赴中能布隆吉储能电站、三峡光伏电站、龙源光伏电站等开展实地调研,与酒泉市县两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地方新能源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掌握了甘肃新型储能规划及建设总体情况,全面分析了新型储能、光热等项目的投资收益、运营模式、功能发挥等情况,深入研究了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思路和举措,全面总结了甘肃新型储能、光热等发展的特色经验以及面临的发展瓶颈。
调研组对地方政府及能源企业筑牢能源保供基础,积极融入电力市场建设、遵守市场秩序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四点监管要求。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抢抓“双碳”政策机遇和大力发展新能源的窗口期,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二是发挥保供作用。充分利用新型储能、光热等运行特性,深度挖掘其电网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三是遵守市场秩序。牢固树立依法开发建设意识,主动学习研究市场规则,依法依规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四是积极探索经验。坚持先行先试,探索契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新型储能等运营模式,积极为新型储能、光热等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下一步,甘肃能源监管办将不断探索完善有利于新型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秩序监管,通过先行先试和机制创新,推动新型储能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