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湖北省政府公布《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多元能源供给体系”成为关键词。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的同时,强化煤炭电力安全托底保障,拓展油气供应渠道。根据《规划》,到2025年,清洁能源成为湖北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全省新增用电量的50%由新增可再生能源电量提供,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由2020年的17.5%提高到2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由2020年的53.5%降低至51%左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20日
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二)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安全多元能源供给体系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2.强化煤炭电力安全托底保障
3.拓展油气供应渠道
(二)建设集约高效能源输送储备体系
1.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2.完善油气输送通道
3.增强能源储备调节能力
(三)建设节约低碳能源消费体系
1.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效
2.推动能源低碳清洁利用
3.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
(四)建设智慧融合能源科技创新体系
1.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2.壮大能源装备产业
3.推动智慧能源发展
(五)建设现代高效能源治理体系
1.推动落实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2.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
3.优化用能营商环境
4.加强能源监管
5.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控
四、重点工程
(一)新能源倍增工程
(二)煤电绿色转型工程
(三)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
(四)能源储备调峰工程
(五)“两线一点一网”电网工程
(六)“五纵四横一通道”油气管网工程
(七)数字能源工程
(八)能源惠企利民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三)加强监测评估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斗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湖北实现疫后重振,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关键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对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支撑和驱动作用。湖北是能源消费大省、输入大省,能源安全是湖北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科学谋划湖北未来五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对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湖北省能源发展目标、路径和举措,是“十四五”推动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不断提升能源供给能力、优化能源结构、增强创新动能、深化能源改革和对外合作,能源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供应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鄂州电厂三期、汉川电厂三期、江陵电厂、京能热电、江坪河水电站等一批大型电源项目投产,新增发电装机1862万千瓦,发电总装机达到8273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鄂渝柔性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建成投运,21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产,新增变电容量1493万千伏安,主网最大负荷由2745万千瓦提升至4065万千瓦,总体形成西电东送、南北互济的供电枢纽格局。北煤南运通道浩吉铁路投运,年新增运煤能力3000万吨。华中最大的煤炭中转平台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一期工程建成,全省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100万吨。新疆煤制气外输通道一期、川气东送增压扩能、荆门-襄阳成品油管道等项目建成,油气管道总里程达到7400公里。武汉安山储气库扩建工程、宜昌力能储气库建成,天然气储备能力达到3.82亿立方米。与陕西、青海、新疆等能源资源大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能源资源供应渠道。“十三五”前四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8%,2019年达到1.73亿吨标准煤,2020年受疫情影响下降6.2%,为1.63亿吨标准煤。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2144亿千瓦时,“十三五”年均增长5.2%。
清洁低碳进程持续加快。2020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066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达到1309万千瓦,是2015年的5.3倍,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消纳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由37%、3.7%提升至43.2%、9.1%。关闭煤矿298处,淘汰落后产能2043万吨。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53.5%,比2015年下降7.7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61.4亿立方米,年均增长7.6%,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3.5%提升至5%。油品质量全面升级,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全省20万千瓦级以上56台大型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关停30台总装机7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2克标准煤/千瓦时。电能替代电量达到256亿千瓦时,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由17.2%提升至20.6%。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19.6%。
普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完成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15千伏安,比2015年提升76%,存量“低电压”问题全部解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质量大幅提升。建成5646个总装机123万千瓦的光伏扶贫项目,带动3700个贫困村、26.7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省累计建成充换电站1658座、充电桩11.3万个。天然气实现“县县通”,通气乡镇比例达到37%。用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用能报装简化优化,实行获得电力“321服务”、获得用气“310服务”,高、低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间由102.2天、4.1天分别压减至34.16天、1.45天。用电成本持续降低,到户均价降至0.6362元/千瓦时,累计下降11.5%,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分别达到5.13%、29.52%。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全面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源行业治理初步实现从以项目审批为主转向规划、政策、监管、服务并重。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电力市场主体达到4339户,交易电量达到703.8亿千瓦时。推进油气体制改革落实,上游勘探开发加快,管网公平接入启动。能源装备创新发展,拥有国家能源海洋核动力平台、新能源接入、煤燃烧国家能源技术研发中心3家,能源行业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各1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56家。海洋核动力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取得积极进展。油气钻采、输配电设备形成较强国内外竞争优势。氢能“研发+制氢+储运+应用”全链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建成加氢站12座,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车210辆。
(二)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地缘政治冲突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气候治理呈现新局面,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能源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加速推进,能源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在进入非化石能源主导的崭新阶段。
从国内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保能源安全任务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而紧迫的要求。我国步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安全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技术水平和经济性大幅提升,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促进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逐步对传统能源实现安全可靠替代。
从我省看,经历疫情严重冲击之后的湖北,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机遇大于挑战,发展潜力巨大。湖北能源发展进入绿色转型加速期、需求增长延续期、新生业态活跃期、安全风险凸显期、体制改革攻坚期,特别是面临用能需求刚性增长下能源安全保供的压力、碳达峰目标下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压力、系统复杂化趋势下能源设施安全高效运行的压力等困难挑战,必须坚定发展信心,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全面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一个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系统),落实“两大要求”(保能源安全、碳达峰碳中和),打造“三大枢纽”(全国电网联网枢纽、全国天然气管网枢纽、“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建设“五大体系”(安全多元能源供给体系、集约高效能源输送储备体系、节约低碳能源消费体系、智慧融合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现代高效能源治理体系),实施“八大工程”(新能源倍增工程,煤电绿色转型工程,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能源储备调峰工程,“两线一点一网”电网工程,“五纵四横一通道”油气管网工程,数字能源工程,能源惠企利民工程),全面提升能源供应能力和质效,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能源保障,为全省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多元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内增、外引、强网、增储”,优化能源布局和结构。提高省内能源自给能力,加强省际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提升能源储备调节能力,加强风险防范应对,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坚持绿色发展。供给与消费两端发力,推进“加新、控煤、稳油、增气”,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先立后破,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终端用能清洁替代,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加快形成节能提效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能源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提升能源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扩大市场准入,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服务民生。加快补齐城乡能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强化民生领域用能保障,优化用能营商环境,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需求,让人民共享能源高质量发展红利。
(三)发展目标。
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系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广泛形成,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升,新增能源需求全部通过清洁能源满足,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显著降低,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支撑美丽湖北基本建成。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全省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
供应保障。省内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超过6000万吨标准煤,发电装机达到11400万千瓦,特高压外电输入能力1300万千瓦,油气管道总里程达到8900公里,储气能力达到6.5亿立方米,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600万吨。武汉城市电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绿色转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清洁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全省新增用电量的50%由新增可再生能源电量提供,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至51%左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节能增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以上,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7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电网线损率控制在5%以内。能源系统灵活性显著增强,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5%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左右。
普遍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电力和天然气季节性、时段性供需矛盾得到显著缓解,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950千瓦时以上,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均衡发展,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进一步提升,天然气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
改革创新。能源关键技术和装备取得重点突破,产业技术体系和规模迈上新台阶,智慧能源、数字能源发展取得重要进展。电力、油气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建成,油气管网实现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市场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安全多元能源供给体系。
全面推进能源供给革命,落实碳达峰目标要求,以非化石能源为重点,加强多元供应保障。超前研判能源需求走势,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围绕“内增”提升省内供应能力,围绕“外引”争取省外优质资源,合理规划发展节奏和布局。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大规模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承载力、电网消纳特点,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多元发展和多能互补并行的发展模式。加快布局建设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构建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供应效率和稳定性。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水火互补开发模式。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分别新增光伏发电、风电装机1500、500万千瓦,2025年光伏、风电发电总装机达到3200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千瓦时。
统筹推进水电保护性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进汉江、清江、溇水等流域水电项目建设,建成碾盘山、新集等水电项目。积极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促进流域生态恢复。新增常规水电装机50万千瓦,2025年水电装机达到3800万千瓦。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多元利用的原则,结合资源和环境条件,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在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热负荷需求集中的地区,稳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综合考虑垃圾产量、运输距离、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推广生物质多元化利用,支持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生物质锅炉供热,鼓励开展生物质与燃煤耦合发电。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50万千瓦,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160万千瓦。
积极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在江汉盆地、南襄盆地、武汉新洲、黄冈英山等地区开展地热能资源勘查、试验、评价。积极推进地热能多元融合发展,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等地区,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积极探索中深层地热能综合利用形式和市场运营模式。新增地热能供冷供热应用建筑面积1900万平方米,2025年达到5000万平方米。
2.强化煤炭电力安全托底保障。
加强煤炭供应合作。加强与陕西、山西、内蒙古等煤炭资源大省战略合作,强化与国家能源集团、陕煤集团、山东能源集团等产煤企业合作,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国内煤炭市场交易,推进中长期合同履约,保障优质煤源供应。依托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建设武汉(华中)煤炭交易中心,打造面向“两湖一江”的煤炭中转、交易、配置和应急储备供应保障平台。
有序发展清洁火电。更好发挥煤电基础兜底作用,根据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需要,有序推进已纳入国家规划的大容量、高参数、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建设,保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须的合理裕度。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合理规划布局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在有条件的开发区、中心商务区、公共建筑或商业综合体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项目,重点发展冷热电多联供。支持高炉煤气、余热余压余气发电。
3.拓展油气供应渠道。
构建多元天然气供应格局。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国家管网集团合作,全面实行天然气购销合同管理,扩大对湖北省天然气资源供应规模。积极引进沿海LNG资源。鼓励燃气企业、储气设施经营企业通过天然气交易中心线上竞拍、LNG市场采购等方式获得天然气资源。统筹页岩气勘探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宜昌、恩施地区页岩气勘探开发,2025年页岩气产能达到20亿立方米/年。
积极推进炼油企业升级改造。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按照“产能置换、减油增化”等原则,谋划推进武汉中韩石化炼油搬迁改造、荆门石化扩能改造、潜江金澳油品质量升级改造,打造炼化一体产业集群。
(二)建设集约高效能源输送储备体系。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要,统筹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加快电网设施升级和智能调度运行水平提升,建成“送受并举、东西互济、智能高效”的坚强电网,打造全国电网联网枢纽。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互联互通,打造全国天然气管网枢纽。提升煤炭储配能力,打造“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形成基地(库)+地方政府、企业共建的“1+N”多维综合能源储备体系,提升能源运行调节和风险防范能力。
1.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建成交直流互备的特高压电网。建成陕北-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金上-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加快荆门-武汉等特高压交流环网、黄石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建设。到2025年,建成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3座、变电容量2100万千伏安,±800千伏特高压直流换流站2座、容量1600万千瓦。
提升城市供电能力。围绕外电疏散、三峡留存、电源接入、断面卡口、网间联络,建设一批500千伏、220千伏主网工程,形成鄂东负荷中心(武汉、黄石、黄冈、孝感、咸宁)、鄂西北(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和鄂中西(宜昌、荆州、荆门、恩施、仙桃、潜江、天门)分区分片的保供体系,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围绕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电动汽车和数据中心等新型负荷发展需求,推进城市配电网改造升级。武汉市建成世界一流城市电网,襄阳、宜昌城市电网达到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其他城市电网供电水平明显提升。新增变电容量6000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7000公里以上。
巩固提升农村电网。进一步优化农村配电网网架结构,提升配电自动化水平,实现配电通信网全覆盖,加快老旧设备更新,全面解决“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供电服务质量,为农村新能源汽车、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现代物流等新型农村产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到2025年,全省农村配电网达到中部省份领先水平,供电可靠率达到99.91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居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8千伏安以上。
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建设。按照分层分区、安全高效原则,推进主网架向“合理分区、柔性互联、安全可控、开放互济”的形态转变,配电网向交直流混合柔性电网+智能微电网等多种形式协同发展。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优化电网安稳控制系统配置,提升电压、频率调节支撑能力,发展柔性直流输电,全面提升电网开放接入、灵活控制和抗扰动能力。统筹一次网架、设备和通信网,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推动调度运行智能化扁平化。推动电网更好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增强电网就地平衡能力,大力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
2.完善油气输送通道。
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与互联互通。加快建设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川气东送二线湖北段等国家主干天然气管道,推进内河LNG船舶运输和LNG罐箱多式联运,构建“四纵三横一通道”天然气输送体系,汇集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南气北调、海气进江资源,形成四方来气的供应格局。推进省内支线、联络线和储气设施接入城市管网管道建设。加快管网向偏远地区、乡镇延伸。新增天然气管网里程1300公里。推动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压减供气输配环节,取消没有实质性管道投入的“背靠背”接收站。
加快输油管道建设。推进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建设,缓解三峡水运压力。加快监利—潜江输油管道建设,推进魏荆原油管道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提高油品供应保障能力。新增输油管道里程200公里。
3.增强能源储备调节能力。
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对全省大型煤电机组全面实施灵活性改造,挖掘潜力参与深度调峰,原则上新建煤电机组全部具备灵活调节能力。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负荷中心,适度布局天然气调峰机组,积极探索气电与新能源发电融合发展。有序推进规划内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工建设罗田平坦原、通山大幕山等5个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利用现有梯级水电站规划布局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在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基础上,建立抽水蓄能电站站址资源目录,做好站址保护。结合风电和光伏发电出力特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推进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动储能技术应用,建设一批集中式储能电站,引导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储能设施。
加快油气储备能力建设。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建设运营原则,鼓励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储气设施,加快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沿江LNG储运站和大中型LNG储罐为主,地方小型应急储气设施为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储气体系。制定落实储气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推进潜江地下盐穴储气库,武汉白浒山和黄冈等地LNG储气库建设,形成潜江、武汉、黄冈三大储气基地。组织各地及城镇燃气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重点储气设施合作,优先依托属地及周边“大库大站”履行储气责任,支持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方和城镇燃气企业以租赁、购买方式完成储气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省储气能力达到6.5亿立方米。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地方政府成品油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石油储备。
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推进“浩吉铁路+长江水运”煤炭输送体系建设,建设以荆州江陵为重点的集交易、存储、混配、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打造辐射“两湖一江”的煤炭物流枢纽。支持重点用煤企业改扩建现有储煤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社会责任储备,到2025年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600万吨,政府可调度社会责任储备能力基本满足应急需求。
(三)建设节约低碳能源消费体系。
大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落实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进能源清洁替代,积极创新能源消费模式,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降低能源消费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
1.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效。
科学开展能耗“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充分考虑区域和产业发展,增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各市州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提高项目能效水平,保障全省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推进重点领域能源节能提效。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高效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电供暖需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公共交通,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公共机构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高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数字基础设施节能水平。持续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倡导绿色出行。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环保关键材料、重要设备和产品广泛应用。
2.推动能源低碳清洁利用。
提高煤炭石油清洁利用水平。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强化武汉、襄阳、宜昌等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加大散煤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农村